小区停车位能否只售不租?多个小区业主质疑房开

城市一刻|来源:广西新闻网2014-10-19 13:19:15|网络编辑:孟宪静

小区停车位能否只售不租?

多个小区业主质疑房开做法;相关部门表示,目前无法律明确规定此举违规,只能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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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华府小区停车场的一个出入口被杂物堵住,通行受阻。记者黄远来 摄

似乎商量好的一样,近段时间来,市民连续向记者反映柳州龙城华府、文博帅府、心怡·山水苑、紫荆花园等小区纷纷推出了小区车位“只售不租”的政策,不买车位的车子有可能被拒之门外。一石激起千层浪,面对动辄几万到几十万一个车位,业主们再也无法“淡定”,纷纷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试图阻止房开这一做法,双方矛盾不断激化。业主反映的情况到底属不属实?小区停车位到底能不能“只售不租”?房开有无权利“想怎么卖就怎么卖”?记者进行了调查。

业主诉苦:

停车位只售不租

一纸关于“停车位只卖不租”的规定,引发航一路望泰·龙城华府业主们的强烈不满,房开称地下车库车位“只卖不租”,不买地下车库的业主不能到地下车库停车。当日上午,物业工作人员将铁栅栏堵在停车场出入口,拦住了欲将车停到地下车库的业主,双方发生冲突。

业主表示,车位价格难以接受,“他们一个车位卖18万元,没买停车位的车,一律不准进入地下停车场。市中心的车位才卖15万元,而且这个车库还经常漏水,今年8月因暴雨被水泡过,根本就不值这个价。”这种非买勿进的办法,让一些业主异常愤怒。

小区居民张先生无奈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目前一年1800元的停车价格,车主在此停近70年才花费12.6万元。相比之下,当然是买断车位能让开发商获利更多。”

昨日记者在该小区走访发现,停车场的三个出入口已有两个被杂物堵住,车辆通行受阻。在该小区显著位置,记者看到了由柳州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10月16日发布的一条告示:为规范龙城华府地下车库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我公司从10月16日开始对地下车库进行收费管理,11月15日开始将地下有产权车位在业主内部进行销售。10月16日至11月15日期间,进入地下车库停放的车辆按10元/辆/次收费。11月15日起,除了购买车位的业主外,不允许其他车辆在地下车库停放。

除了龙城华府,记者在其他小区走访发现,小区地下停车库车位只售不租的现象较为普遍。柳州市心怡·山水苑小区业主郑先生告诉记者,10月13日小区房开公司向业主发出通知,“从10月18日起,心怡·山水苑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场全部汽车停车位的使用权出让,每个停车位的出让费是13万元人民币,凡是本小区业主都可购买,售完为止”。

这一通知让郑先生颇为不解。郑先生说,该小区地下停车库的三个入口都标注着“民防地下室”,既然是属于民防工程,为什么还能向业主出让?

紫荆花园小区业主吴先生也有类似的经历,“我现在停在隔壁的美食城,月租200元一个月”。吴先生介绍,原来他在小区地下停车库是一直租有车位的,但是今年7月份,他所在的小区发了一份回收地下停车库车位统一销售的通知,通知发出两个月后,他的车位被人相中买走,他只能另找停车位。

文博帅府的业主方女士则向今报热线投诉称,这段时间,她发现车库的大部分车位被上了锁,问了物业才知道,那些都是没有卖出去的车位。现在的车位只许买不能租,她觉得不合理,“一个车位十几万,不是谁都那么有钱的”。

房开回应:

有产权可以处置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了龙城华府售楼部,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地下车库产权属于房开,房开已经取得了相关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该预售许可证和车库平面图复印件上,记者看到,预售的范围是地下车库共683套停车位,时间起止为2014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底。

就龙城华府业主反映强烈的地下车库停车位“只卖不租”问题,该负责人称,车库所有权属于房开,房开可以卖,也可以租,完全合法合规,可以任意处置。

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则回应称,目前出台的规定确实只卖不租,但价格根据位置和面积有上下浮动,在9-20万元区间,并不是统一的18万元。

在心怡·山水苑小区物业办公室,记者也看到玻璃窗上张贴有几张地下停车库的产权证明和车库平面图复印件。

而针对业主认为地下车库属人防工程不能销售一事,覃女士给出了解答,从整个人防地下车库的平面图上可以看到,人防地下室只是一部分面积,对外销售的汽车车库并不属于人防工程。

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小区房开公司,广西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的工作人员李女士对此不愿多谈,她表示,房开公司拥有人防地下车库的产权,可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置,并没有强买强卖,业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是否购买。

不过,文博帅府、心怡·山水苑、紫荆花园等房开表示,业主反映的车位“只售不租”不实:“我们在停车位没售出时,还是会把空余车位租给业主使用的,目前阶段不存在‘只售不租’的情况,至于车位被买下后就很难说了。”

住建局回复:

只能进行协调

对于龙城华府业主不满房开公司只售不租地下停车位一事,柳南区住建局表示也曾接到过市民投诉。柳南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并无法律明确规定,房开公司对地下车库是否能只售不租。

住建部门只有在房开公司违反2013年实施的《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时才能介入调查。该条例第42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预售或者现售房屋时一并公布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库和车位的数量、售价。第43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应当优先销售、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车库、车位数量等于或者少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套数时,建设单位不得将车库、车位转让或者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以外的人;违反第二款规定的,房产登记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如果房开公司拥有产权,且不违反以上规定,住建部门无法介入协调。”该负责人说。

为此,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广西金飞律师事务所的韦云毅律师介绍,目前我国《物权法》中对地下停车库是否能只售不租没有明确规定,地下车位产权归属的确较为复杂,需看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的购房合同约定。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拥有产权,可以对其进行处置,但是不能违反优先满足业主购买、使用的约定。

对于业主反映的车库价格过高问题,柳州市12358价格举报热线回复称,由于停车位属于市场调节价,如果地下车库产权属于房开,房开则有权制定价格,无需经过物价部门审批。

而至于业主对于“地库属于人防工程,人防工程中的停车位对外销售属于违规行为”的说法,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则回应称,由于地下车库的人防工程只占一部分,除了该部分外,其余部分房开若拥有产权并在取得住建部门的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则可以对业主销售。(南国今报记者朱丽君 黄远来 策划:陈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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