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南宁一在建高楼起火 原是开年爆竹播“迷雾”

广西新闻|来源:广西新闻网2015-02-26 10:13:24|网络编辑:张倩

网传南宁一在建高楼起火,冒出滚滚浓烟,后经消防部门调查确认,消息不实

原是开年爆竹播“迷雾”

\

在建高楼顶部有不少浓烟,看起来像发生火灾的样子。 网友供图

\

明秀路一家公司燃放爆竹后,留下不少残留物。 记者 苑长军摄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苑长军

2月25日上午,网传南宁市民族大道凤岭立交桥附近一栋在建高楼起火,引来众多网友围观。经消防部门调查确认,事实真相并非如此。原来,这栋高楼周边一些公司、单位和店铺扎堆燃放开年爆竹,产生大量烟尘飘在高空,形成高楼起火的假象

20多名消防官兵紧急出动

25日上午10时许,一网友在互联网发了一则帖子,内容是南宁市民族大道一栋在建高楼起火,消防员已到场处置。帖子配有两张图片,其中一张是一栋几十层高的楼房,上半部分弥漫着浓烟,看起来很像发生火灾的样子。帖子一经发出,引来众多网友围观。

为核实帖子内容的真实性,记者联系到南宁市消防支队相关工作人员。据一名参与处置此事的消防员介绍,当天上午8时20分左右,一名老人在南宁市民族大道凤岭立交桥附近一小区晨练,突然看见马路斜对面一栋在建高楼冒出浓烟,以为高楼发生火灾,打电话报警。

20多名消防官兵紧急赶到现场,了解到这栋高楼共72层。为尽快找出“起火点”,消防员兵分多路,上楼逐层搜寻,一直找到顶楼,但没有发现任何着火的痕迹,最后确认高楼未发生火灾。

那么高楼为何有烟呢?消防人员说,25日是正月初七,不少单位、公司开年上班,很多店铺也开业。这栋高楼周边的一些公司、单位和店铺,为庆祝开年上班和开业,扎堆燃放爆竹,产生大量烟尘飘到高空,或飘进在建高楼中,形成高楼冒浓烟的假象,结果被误认为发生火灾。

仍存在违规燃放行为

根据《关于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相关规定,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应严格遵守燃放时间规定。在限制燃放区内,目前仅有3月5日(元宵节)的上午7时至晚上12时可以燃放,其他时间不得燃放。也就是说,2月25日,上述高楼周边的公司、单位和店铺燃放烟花爆竹已经违规,但违规燃放者燃放后立即清理爆竹残留物,未被相关部门发现。

大年初七,南宁市区其他地方是否存在违规燃放行为呢?当天中午,记者进行了走访和调查。明秀西路一家公司大院里仍留着爆竹燃放后的残留物,显然是刚燃放不久。这家公司的一名保安称,他们为了增加喜庆气氛燃放了爆竹,没听说过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通告。

记者在万秀村和秀灵村,不时听到爆竹声响,但只是很少一部分人在燃放。25日晚7时许,新阳鲁班路口附近不时传来“噼里啪啦”的烟花爆竹声响,证明也有人在违规燃放。据西乡塘区环卫站一工作人员介绍,大年初七,万秀村等城中村的一些店铺开年,燃放了少量爆竹。

南宁市消防支队表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存在火灾隐患,甚至可能引发火灾。今年春节假期,烟花爆竹燃放的数量大降,烟花爆竹火灾与去年同期相比也大幅下降:2月18日至24日,南宁市发生火灾44起,其中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有6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84%。

哪些区域禁止燃放

元宵节,不少市民还将燃放烟花爆竹庆祝佳节,《通告》做出了明确规定,在以下场所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

二、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停车场、重要物资仓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四、水利设施,水、电、气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党政机关办公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教学区、敬老院、福利院、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单位;

六、风景名胜区、林地、绿地、苗圃、公园;

七、军事设施保护区;

八、城市广场、集贸市场、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九、建筑物、构筑物室内及其公共走廊、楼梯、电梯、屋顶、阳台、窗口;

十、城市主次干道、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地下管道、地下人行道、防空洞、竖井;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或者区域。

据了解,南宁绕城高速环道以内,以及邕宁区蒲庙镇、青秀区仙葫片区,除上述禁止燃放的场所和区域外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在限制燃放区内,市民须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南宁市公安局表示,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处100至500元罚款;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或致人伤残、或造成财物损失的,将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