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政策解读

权威解读|来源:北部湾在线2015-05-18 10:29:11|网络编辑:王琳

主持人:各位观众朋友,你们好,欢迎收看由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民网广西频道、广西新闻网以及北部湾在线联合举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解读节目。我是主持人罗晓。2015年4月28日上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2015年广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视频会议,宣布我区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正式启动。

三支一扶计划是根据中央的部署,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由人事部门牵头,组织、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共青团等部门联合组织,从2006年起,每年招募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安排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急需的各类紧缺专业岗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我区2015年的“三支一扶”项目报名时间从2015年4月29日0:00起到5月17日24:00截止。计划招募的人数达到650名,考生可登陆广西三支一扶网进行网上报名。“三支一扶”项目招募对象主要面向全日制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2013年—2015年毕业)未就业、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对意向到我区49个贫困县乡镇卫生院服务的医学类毕业生学历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

招募重点主要向艰苦边远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倾斜,优先征集有空编或者未来2到3年有空编的基层服务单位岗位,往年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不能再报名参加“三支一扶”招募考试。

人力资源市场处处长:今年我区“三支一扶”项目招募工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招募名额有所增加。今年计划招募的人数是650名,较去年增加50人。二是岗位设置有所变化。按照中央指示精神,我区今年将水利岗位从支农项目中单独列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县级及以下水利部门、事业单位、乡镇水利站(所)从事基层水利服务。三是工作生活保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计划从2015年7月开始,为我区在岗(两年服务期内)和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免费购买商业意外保险。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从2006年起连续5年,全国每年招募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2011年中央提出了实施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每年继续招募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一般为2到3年。我们广西是2年。

自2006年以来到2014年,广西共招募了2711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2006年175人,2007年137人,2008年121人,2009年205人,2010年350人,2011年350人,2012年350人,2013年500人,2014年523人)

主持人: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有利于让大学生在农村基层丰富阅历、磨炼意志、提高能力、全面发展,为国家培养和储备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还有利于改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但是,招募“三支一扶”毕业生的地区相对边远落后,工作生活条件较为艰苦,许多报名的高校毕业生都非常关心自己到基层农村工作后的生活待遇水平问题。那么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他们的福利待遇有哪些保障政策呢?

根据《高校毕业生到广西农村基层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管理办法》中第四章“服务期间的相关待遇”的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享受政策规定的工作、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在艰苦边远地区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人力资源市场处处长:我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收入不称为“工资”,称为“生活补贴”。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特别关心“三支一扶”大学生基本生活权益, 2007、2009年连续二次调整生活补贴,从2006年的600元/人月提高到1300元/人月。2010年,又将“三支一扶”大学生纳入社会保险,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对每个“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贴每月不低于300元并解决住宿,2012年将生活补贴提高到1800元/月,2013年要求新招募的服务单位给予不低于400元/月的生活津贴。

在生活待遇方面:三支一扶”大学生享受政策规定的待遇有:①每年2.16万元(即每月1800元)的生活补贴;②每年发放500元的交通补贴;③每月参照当地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五险);④服务单位或者县(市、区)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每月提供的不低于400元岗位津贴;⑤解决住宿或者发放住房补贴;⑥从2015年7月开始,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将为在岗(两年服务期内)和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免费缴纳商业意外保险。

其中,社会保险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委托所在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办理具体手续。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缴纳金额根据当地缴纳基数确定。

《高校毕业生到广西农村基层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管理办法》中还明确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权、休息(假)权,以及与用人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平等的相关福利待遇。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可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在不影响服务工作的前提下,可参加研究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考试。其中,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医疗机构服务一年后,由服务县卫生部门组织参加医师执业资格考试。服务期间,可按现行职称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转正定职,转正定职的时间从基层工作的当月起计算。

另外,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起,对毕业后自愿到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目前,我区“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是2年,原则上不续期,如考生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满2年,后又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1年以上,可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主持人:近年来,为做好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就业工作,全区各地不断加强服务,创新载体,积极打造期满就业创业的平台,逐步拓宽服务期满流动渠道。国家和自治区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招考、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等方面也为三支一扶人员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

在《高校毕业生到广西农村基层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管理办法》中专门用一个章节列出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

其中:“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服务证》参加公务员考试可享受国家和我区公务员招考的相关优惠政策;参加各类应届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会或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经市及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可按有关规定,直接进入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程序;在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为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有关文件还规定:

①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要拿出一定比例或一定职位,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②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和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对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应聘人员,经设区市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并在所聘的岗位上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③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为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三支一扶”支医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愿意,单位同意,在县范围内可直接聘用为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不再参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考试,管理按照乡镇卫生院现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用人新机制的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内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服务年限计入工龄。

从2011年起,原用人单位相对应的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全部聘用在本单位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中,在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事业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人力资源市场处处长: 2006年至2012年广西招募的1688名“三支一扶”大学生中,服务期内就业667名,占39.51%,服务期满实现就业891名,平均就业率达87.26%,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2014年服务期满的198名“三支一扶”大学生通过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企业吸收、自主创业等方式,实现就业的有195人,就业率达98.5%;据跟踪统计,“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两年内基本全部实现就业。

主持人:在了解了“三支一扶计划”的有关情况和政策之后,下面,我们来回答一下观众朋友关注的一些问题:

1.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募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按要求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募单位审核。

2.非应届(2013年、2014年未就业)毕业生面试前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提供《招募公告》中规定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登记表》,“学校鉴定栏”填写档案托管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或者基层服务项目组织部门意见并盖章以及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

3.学历资格条件中的“大学专科”是否包含大学专科以上的学历层次?

答:是的。如职位学历资格条件规定为“专科”的,包含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不包括高职。

4.获得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是否可以免笔试?

答:可免笔试的考生必须是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请问广西“三支一扶”报名有地域限制吗?

答:按照2015年广西“三支一扶”招募公告要求,广西“三支一扶”报名没有地域限制,只要您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2013年至2015年)毕业未就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其中49个贫困县乡镇卫生院招募的医学类毕业生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均可报名专业相符合的岗位。

6.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岗位?

答:按规定,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同时报名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岗位。

7.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答: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8.报考某一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后,还可报同一岗位吗?

答:考生报考某一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不包括因报名信息不全,需修改后重新上报的情况)后,不可再报考同一岗位。

9.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答: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负责。市人社部门初审,区“三支一扶”办复审。

10.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提交修改信息成功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在规定时间无审查结果的,报考人员可拨打报考地市人事部门或区“三支一扶”办电话咨询,或向同级主管部门反应。

主持人:节目的最后,谨以2014年5月3日习近平主席给河北保定学院西部支教毕业生群体代表回信中的一段话,与青年朋友们共勉:到基层和人民中去建功立业,让青春之花绽放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书写别样精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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