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探索旅游项目用地改革 旅游业稳增长效益初显

新闻眼|来源:北部湾在线2015-06-20 08:59:00|网络编辑:夏汝

BBRTV南宁6月20日消息(记者彭龙 通讯员黄葛炎) 据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的最新统计,截至今年5月,全区通过建设用地预审总面积同比减少了60%,其中工业、商服、住宅、民生用地都有所下降,然而旅游用地却逆势而行,同比增加了42%。从这些数据中或许可以窥见,在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环境下,广西的旅游用地改革成为“向改革要动力,以改革增活力”的生动实践。

桂林是国务院首批确定的国家重点风景旅游城市,旅游资源丰富。然而,多年来桂林旅游业的发展一直受到项目用地指标短缺、项目用地审批难等制约。正在建设中的桂林信和信智慧健康产业园项目是桂林市未来养老产业发展的龙头项目,已被列入国家旅游局2015年优选旅游项目名录,项目占地2700多亩,然而,由于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大,还占用大量山体、水体,用地报批程序十分复杂。项目负责人黄小云介绍,桂林市今年以来实施的旅游产业用地31条新政解了企业燃眉之急:“其中有80亩土地是农用地、水体,就是鱼塘,‘31条’出台以后我们就希望鱼塘就能够享受‘31条’的政策,对我们企业来说节省了报批的时间,成本也降低了。”

黄小云提到的“31条”是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实施的《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若干政策(试行)》,其中有一条指出,旅游景区中没有改变农用地、未利用地用途和功能、没有固化地面、没有破坏耕作层的生态景观用地,可按实际地类管理,不用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这就改变了过去旅游项目用地不分类别,全部按照建设用地报批的传统做法。

通过旅游产业用地分类管理,让原来的“不可能”变成“可能”,给企业减负,让项目落地。这是桂林旅游用地改革试点实施以来最直接的成果,而实际上土地政策改革带动了旅游景区建设,也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产生了积极作用。桂林市大圩镇茯荔村委上茯荔村村支书白益发告诉记者:“好比村里面的村道硬化、公益事业都没有以前这么困难了,通过开发以后,进一步保护了我们这个林区,植被更加好、水源更加丰富。”

“旅游产业用地改革31条”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农用地、未利用地以作价入股、合作联营或者租赁等方式参与旅游开发,不仅解决了旅游开发涉及集体土地征收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旅游用地指标短缺与企业用地需求大之间的矛盾,还激发了农民参与开发管理的热情,加快了旅游产业的发展。

2014年,桂林市共上报16宗旅游产业用地,只占全市总用地的8%左右,却带动固定资产投资额度117亿元。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周江表示:“有了这个试点政策,整个报批的提速应该是在30%以上。”

目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旅游产业用地31条”已经在全区20个旅游名县创建县中推广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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