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首例司法确认为消费者讨回百万房款

泛北新闻|来源:防城港市新闻网2016-01-12 16:28:28|网络编辑:张倩

防城港市新闻网讯(记者 吕剑 通讯员 林芳羽 李明娟)买了房却发现自己被忽悠了,于是陷入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8名购房的消费者抱团到法院起诉开发商讨公道,法院启动调解程序,1月8日,成功调解消费者与房屋开发商纠纷的港口区法院还为双方的协议作出司法确认有效的裁定,最终保障了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这也是防城港市首例经司法确认的消费纠纷调解协议。

2015年9月,当事人张女士等8名当事人就自己原先买的房屋与开发商签订退房协议书,协议约定张女士等8人全权委托开发商合作方将其所购买的房屋对外销售,合作方按合同分批次将房款退给张女士等人,直到房款全部退清。但张女士等人后来得知原先买房交给中介公司的部分房款以避税款名义不能退还后,张女士等人感觉受到了消费欺诈,遂于当月向港口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介公司退还房款及其利息,并起诉开发商承担连带返还责任。开发商按照协议在退了第一笔房款后得知自己成了被告,一怒之下便停止履行退款协议。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谁也不让谁,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张女士等人便跑到当地政府大楼门前打横幅,请求政府帮助解决其利益。

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2月31日,港口区人民法院、防城港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方联动调解,就张女士等人购买的商品房退款事宜再次协商,希望当事双方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心平气和地解决纠纷。经过三方部门不懈努力,调解最终达成以下协议:1.张女士等人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法院撤回对开发商的起诉;2.开发商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房款50%,剩余一半房款于2016年1月25日前付清,退还房款共计130余万。

虽然协议书已经签订,但张女士等人仍心存担忧,并向港口区法院表达对开发商有违约可能的忧虑。在法官们的引导下,2016年1月6日,张女士等人就协议书提出司法确认,1月8日,港口区法院作出裁定,双方签署的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在调解室里,法官告诉张女士,司法确认的意义在于,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张女士等人一听,脸上终于浮现出久违的笑容。

此次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联动调解,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创了良性互动的新格局,而法院司法确认程序从接案到结案仅用3天,用高效的行动向消费者展现司法为民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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