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今年将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网络公示“罚单”信息将成常态

新闻眼|来源:北部湾在线2016-06-26 21:50:35|网络编辑:xwbj

BBRTV南宁6月26日消息(记者梁泰 王达) 行政机关开出“罚单”有何依据?公众又该如何监督?广西日前率先出台省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意见,要求今年全面建立以网络公示为主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增加执法透明度。

打开南宁市城管局网站,点击“依法行政”栏目,可以看到这个局近期开出的行政处罚单信息,其中一条内容是有一市民在朝阳广场人行道乱停放车辆,被罚款10块钱。罚单还同步列出罚款依据、结果和被处罚人救济途径等内容。看着如此详细的处罚信息,居民邓先生感慨地说:“政府在进行着依法行政这个理念,特别是我们李克强总理经常说的一句话,要把权利关在笼子里面,就是要求我们政府所有做的、想的,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司法公信力。”

这样行政执法公示的情形今后将在广西成为常态,因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上个月已经经过自治区政府批准并印发到各地,要求全区各级行政机关等单位或组织要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意见规定了公示的具体内容,涉及执法主体、依据、程序、结果、救济和监督方式等事项,同时明确公示以门户网站公示为原则、其他公示方式为补充,解决以往公示方式不统一的突出问题。自治区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李文金表示:“公示的方式以门户网站公示为原则,这个是基于互联网+发展趋势,还基于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基于降低公示成本、降低人民群众查询成本,设计了全区统一的公示方式,这个是我们广西创新方式。”

目前,广西明确了区、市、县三级各级行政机关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最迟时间分别是:自治区本级在今年8月底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在今年10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在今年12月底前。这意味着,除法规另有规定外,以后凡是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应该知晓的行政执法“罚单”信息,行政执法机关都要主动履行网络公示义务。北京尚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律师刘真武表示:“广西出台这个实施意见,就是要让执法在阳光下,让阳光下杜绝一切腐败、杜绝一切暴力执法的情况存在。所以,我们认为公布这个处罚相关的情况是非常及时,是非常符合现在形势的要求的,是进步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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