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RTV金秀6月26日消息(记者文虹任) 目前,广西有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8000多万亩,占全区林地面积三分之一以上。能否有效保护和建设这些公益林,对于广西的生态安全至关重要。然而,当前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的矛盾日益突出,对公益林的保护造成影响。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这一平衡点如何实现?
2016年6月26日 新闻910《广西新闻》
金秀大瑶山生态公益林区是广西规模最大的水源林区,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在广西乃至全国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生态环境得以保护的背后,金秀6.8万名林农的的利益却受到了损害。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生产技术科科长吴健生表示:“如果他种杉树的话,经济效益也是很高的,15、16年就可以砍伐了,1亩都有几千块钱,你现在每年每亩才15块,10年就100多。”
不仅划为公益林的集体林地补偿较低,每年每亩五块多的国有公益林补偿资金在用于森林管护时也是捉襟见肘。吴健生表示:“补偿金少的话,请的护林员就少了,像现在护林员的工资就要提高,人家出去打工都一天200块,我们护林员一个月才1100、1200,所以我们留不住人。”
近年来,公益林和商品林的经济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公益林管护难问题日益突出,乱砍滥伐日益严重。目前,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5元,补偿标准还不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的1%,仅为广西林地租金的20%,严重影响林农的收入。公益林每年发挥的生态效益与获得的补偿存在很大的差距,现行补偿标准与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不匹配。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这一平衡点如何实现?如何解决生态公益林的补偿问题,这是当前生态公益林保护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韦纯良表示:“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的矛盾突出,(我们将)着力建立公益林补偿稳定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