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3月15日起“车窗抛物”不及时处理 将会被罚1000元

新闻眼|来源:北部湾在线2017-03-01 08:08:00|网络编辑:张倩

BBRTV3月1日消息(记者韦黎 通讯员赵鑫婷、林晓泉)车窗抛物不仅影响环境卫生,还会给后方车辆埋下安全隐患。为此,从3月15日起,柳州市将对“车窗抛物”实行“阶梯”处罚,大力整治这一不文明行为。

司机:丢个烟头一来就是两百,人家丢烟头是很正常的。

执法人员:“这种现象是不正常的,如果都丢那不就是更不整洁了吗?现在管理的这么严,还不整洁,还乱扔。

司机:“一个烟头污染什么,我就没晓得,要罚两百块钱,不是说给不起。

像这样的争论,在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市容执法大队“车窗抛物”处理现场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也正是因为有很多人对“车窗抛物”危害的认识不足,才导致这种不文明现象屡禁不止。

据统计,今年1月,柳州市共受理“车窗抛物”案件5210起,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0倍。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市容执法大队中队长莫先塨说:“2016年1月份、2月份,每个月受理的案件才五百多起,而今年1月份、2月份,每个月受理五千多起。这个案件量呈上升趋势,城管部门将加大车窗抛物的处罚力度。”

从3月15日开始,柳州市对“车窗抛物”罚款金额做出调整,以违法行为当事人接到调查通知书的时间计算,15天以内接受调查的,处罚金额由原来的200元调整为300元;15天至1个月以内接受调查的,处以500元罚款;一个月后仍没有接受调查的,处上限1000元罚款。仍拒不执行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录入诚信平台。

短评:车窗抛物行为,不仅是影响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更是能引发道路交通车毁人亡的安全隐患。随手一扔,折射出的是市民的个人素质。屡禁不止,暴露出执法的瓶颈和教育的不足。加重处罚力度,固然能震慑一部分人的侥幸心理。除此之外,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隐患意识,提升个人素质,才能真正从源头杜绝不文明现象的发生。文明出行,让我们从细微之处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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