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高额“学费”?法院网络拍房没有“7天无理由退货”

广西新闻|来源:广西新闻网2017-04-12 11:09:28|网络编辑:杨琪玉

法院推行网上拍卖后,有人淘到宝,有人因悔拍交了高额“学费”——

法院网络拍房 没有“7天无理由退货”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王斯  通讯员 袁小辉 韦玮

核心提示

起拍价不到70万元的房子,在网上拍卖,竟然以122万元的价格成交;在淘宝司法拍卖频道闲逛,居然“淘”到自己的房子,“老赖”赶紧归还15万余元欠款;网上拍下豪宅竟悔拍,9万元保证金打了水漂……南宁市各级法院推行网上拍卖以来,网上“淘”房子成了不少南宁市民的首选。不过,因为网上拍卖房子,发生了不少“离奇事”。法官提醒:网拍非儿戏,没有“七日无理由退款”,竞拍人请想好再参与竞拍,悔拍可要承担责任。

12人“争抢”学区房

超出起拍价50多万成交

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学区房、121.21平方米、起拍价68.9万……看到这样的房源,相信不少想买学区房的人,肯定会认为“淘”到了宝。今年3月初,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在淘宝网上发布了这个学区房的拍卖公告。拍卖公告中显示,该套学区房位于建政路一栋建成于1997年的多层住宅,被拍卖房产位于一楼。房屋已经经过装修,房屋、厨房地面铺有地板砖,卫生间也铺有防滑地板砖,水电线安装到位、水电设施使用正常,通风采光条件较优。按照评估机构估价,该套房产价值86.1万元,而起拍价少了17万多元。因此,马上吸引了12人交纳保证金后参与竞拍。

3月16日网上拍卖一开始,竞拍者以每次1000元的价格加价。经过24小时的竞拍,竞争依然很激烈。由于竞价过于激烈,系统自动延时228次共8个小时。经过32小时341次竞价,近2万人围观,该套房产最终以122万元首拍成交,溢价率竟高达77.06%。该套房产也创下了广西法院系统网拍溢价率的最高纪录。网络拍卖相较于传统拍卖省时、省钱、高溢价率优势,在该次网拍中得到了最好的体现。

据了解,本月青秀区法院还将在淘宝网上推出300多个标的网拍。有兴趣的市民,不妨到淘宝网上司法拍卖频道围观。

“淘”到自家房子

“老赖”连忙把钱还

有市民流连网上抢着“淘”房子,“老赖”周某也被吸引过来。不过,当他在淘宝网上“淘”的居然是自己居住的房子时,周某害怕了。一想到若是房子被成功拍卖他将无家可归,周末急急忙忙赶到邕宁区法院,主动向债主张某归还15万余元,并承诺1个月内支付剩余款项。

周某曾向张某5次借贷,邕宁区法院先后分别作出多份调解书,确定周某应向张某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共计99万余元。调解书生效后,周某未还钱,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找到周某,周某表示一定会还钱,但实际分文未还。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发现周某名下有汽车两辆和房屋一栋,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于是,执行法官将周某名下的车辆和房产进行查封,同时将周某列为“老赖”,并启动对周某名下房屋的评估拍卖程序。执行法官也曾多次将周某和张某约至法院,表示如果周某实在有困难,双方可以协商,但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今年3月初,周某在逛淘宝网时,突然发现自己居住的房屋已经被法院放到网上进行拍卖,围观准备加入拍卖的人数还不少。想到房屋即将被拍卖,自己将无处可归,周某这下慌了心神。3月17日,周某联系执行法官,表示马上筹钱先履行部分债务,一个月内履行完全部债务,请求法院暂停对房屋的拍卖。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法官表示,如果周某不能在一个月内履行完毕,则将继续拍卖周某的房产,并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

拍下豪宅竟悔拍

9万元保证金打了水漂

23次举牌,加价22.4万,南宁男子王某以160余万元的价格,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竞得南宁市江南区一套近300平方米的房屋。可成交后,王某却悔拍,未按照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支付剩余价款。今年3月7日,江南区法院裁定对该房屋重新拍卖,王某也为其“悔拍”行为付出了代价——竞买时预交的9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列入再次拍卖该房屋的竞买“黑名单”。

王某所竞买的房屋原房主是林某,因为债务纠纷,需要归还债主115万元本金及利息,林某不肯归还,房屋被法院在网上公开拍卖。今年2月的一天,网上竞拍开始。3名竞买人参与竞拍,共加价46次,其中王某23次举牌,并最终以总价160余万元的最高价竞得。竞拍结束后,江南区法院多次联系王某通知他缴纳拍卖余款并办理手续,但王某表示自己原计划用于购买该套房产的工程款迟迟没有到位而无力支付余款。由于王某超出规定期限,依旧没有支付余款,致使该次拍卖目的难以实现。江南区法院依法裁定重新拍卖,而王某交纳的9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

执行法官表示,网络司法拍卖打破了时空界限,实现了零佣金、全公开、受众广、溢价高、方便快捷等优点,但也难免会带来一些“非理性”竞拍的现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对悔拍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法官提醒:市民在参与司法网拍前,一定要清醒认识到,司法网拍不同于其他网络购物,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司法活动,没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服务。在参与司法网拍前,大家要明确内心价位与自身经济能力,切勿盲目跟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新闻1+1

南宁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哄抬房价等将上“黑名单”

据南宁市住房局官网消息,今后,恶意哄抬房价、捂盘惜售、未达到合同约定交房条件及相关规定,强制交房或延期交房,未取得预售许可销售商品房的,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就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等行为,或将被列入“黑名单”。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全面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水平,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南宁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稿,南宁市住房局通过门户网站或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录入和公布开发企业的信用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按照信用信息查询的有关规定进行查询。市住房局根据开发企业不良信用信息的情况,按照南宁市房地产开发失信行为类别划分表对开发企业的失信行为进行认定,并将相关认定结果报市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机构,作为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依据。根据意见稿,对连续3年以上无失信行为且有在建项目的开发企业,则对其开辟相关业务“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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