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开征求意见 推共享单车监管政策"升级包"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2017-05-23 10:39:39|网络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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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放在云景路上的共享单车 记者 段柳健 摄

  昨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针对用户安全、车辆乱停放、押金监管等焦点问题加强制度设计,促进规范发展。

  在邕城,OFO、摩拜、索天骑行乐、永安行、酷骑单车等接踵而至,越来越多的共享单车停满了大街小巷,投放范围也从市中心扩张到了郊区,市民出门找车容易了,但乱停乱放、人为破坏、管理缺失、投诉较多等各种各样的问题也随之而来。有专家表示,政府应该尽快明确管理部门,对共享单车进行管理和引导,让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更便捷有序。

  南宁·共享单车

  备受伤  乱停乱放拆锁破坏仍常见

  停车问题已成为共享单车的管理难题。在路边拆解共享单车、几个青少年联手将共享单车丢进江河里,类似这样破坏共享单车的新闻不时出现。昨日下午,记者沿着云景路寻找共享单车,发现沿线随处可见,但车辆状态和停放方式却不敢恭维。一些车辆二维码早已被涂画无法扫描、个别车辆车座已经不见踪影,车辆停放更是相当随意,有些直接靠在路树上,有些直接停在人行道上,将整个人行道堵了个严严实实。

  住在枫林路一个小区的市民卢先生说,“几天前门口放了一排摩拜单车,我还觉得挺方便,过两天一看就剩几辆,有些车被推倒了,一些车随便摆在那里,乱七八糟的”。

  市民冯先生住在翡翠园小区,他说小区里共享单车停得到处都是,本来小区道路就不宽,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一下就占据了人行道。而家住龙岗片区的谢女士,则直言在小区附近看到多辆车锁被拆、二维码被划、加装了车锁的共享单车,“我觉得这种行为就是盗窃”。

  缺管理  投放扩大却无部门“话事”

  随着越来越多的共享单车企业进入南宁,其投放的范围也逐渐扩大,从最早的高校,到市中心片区,再到如今逐渐走向郊区,在银海大道等较为偏远的区域,也开始出现了共享单车的身影。

  “我觉得目前共享单车投放越来越多,但投放方管理做得不好,所以问题也就越来越多。”南宁市长湖路一家写字楼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就表示,路边人行道隔三差五就会被人摆上一排共享单车,“没有人去整理、没有人去摆放,还车的时候放得乱七八糟的,还挤占了一些电动车停车位。”

  “‘五一’我去武汉旅游,感觉共享单车是真的比较方便,那边管理比较到位,随处都能看到专门施划的停车区,比南宁的车辆整齐得多。”市民黄先生是共享单车的铁杆粉丝,家里有私家车,而他在市区内出行几乎全靠共享单车,但他说:“损坏的车比较多,有些地方没有车,有些地方又堆有太多,感觉管理不到位。”

  有业内人士介绍说,其实共享单车目前在南宁就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虽然城管部门会对共享单车的停放进行管理,但也仅是管理乱停乱放的共享自行车,“共享单车是一个新生事物,到底算不算车辆租赁都没有明确,也没有一个明确的部门在管理这事”。

  投诉高  故障车多押金难退常起纠纷

  使用者不心疼,管理也不太跟得上,而消费者使用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月初就发布关于共享单车的4项消费提示。市民王女士反映,她使用OFO共享单车优惠券付账时,优惠券页面迟迟刷不出来,只好另外充值付费。但充值不能自行输入金额,最少要充值20元,她认为不合理。

  韦先生反映,OFO共享单车刚进南宁他就开始使用,但使用几个月后发现“小黄车”坏车多,有时甚至一天遇到5辆坏单车,而且高峰期几乎找不到车。故障单车多、车辆分布不合理、维护不及时等问题,给他日常用车带来困扰。郑女士称,使用索天骑行乐共享单车结束后,始终不能成功结束行程,导致费用不断增加,联系客服也难以接通。

  据统计,今年以来,南宁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共接到涉及共享单车的来电51件,主要反映问题有:故障车多、优惠券不能正常使用、人工客服热线打不进、余额不退、押金退款到账滞后等。其中,有31名市民反映OFO小黄车、摩拜小红车,退押金迟迟不到账、余额不退,认为涉嫌“霸王条款”。共享单车纠纷已成为新增的热门投诉之一。

  提建议  专家认为政府应该有所作为

  市社科院城市发展研究所所长龚维玲表示,共享单车可以较好地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出行缺陷,但目前存在管理缺位等问题。

  一些外地城市都已经开始探索对共享单车进行管理,像上海对使用人身高年龄都有要求,北京对区域投放量进行控制,郑州成立单车之家进行统一管理。《指导意见》已经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那么政府就应该及时明确管理部门,也应该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对共享单车进行有效的管理。

  “政府应该从宏观的角度进行管理,引导共享单车企业的投放。”龚维玲认为,共享单车企业无法掌握城市的出行需求,政府应该分析整理出行需求,引导共享单车按照市民出行需要来投放车辆,并对车辆停放、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管,让共享单车真正方便市民的生活。(记者 王志鹏)

  交通部·征求意见

  拟推实名制

  鼓励免押金

  不鼓励共享电动车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共享单车运营企业30多家,累计投放车辆超过1000万辆,注册用户超1亿人次,累计服务超过10亿人次。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两周的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要点]

  明确主体

  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

  科学定位

  各地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结合城市特点做好慢行交通规划,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有序投放

  要求各城市根据城市特点、公众出行需求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引导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要合理布局自行车交通网络和停车设施,推进自行车道建设,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规则,划定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规范自行车停放。

  用户安全

  要求运营企业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使用,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并要求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

  信息安全

  运营企业采集用户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运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相关数据在国内储存和使用。

  押金模式

  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建立完善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据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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