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家庭服务业出台暂管办法 请保姆须实名登记

广西新闻|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2017-05-25 09:44:17|网络编辑:刘婷

5月24日,柳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公布暂行管理办法,不仅对家庭服务人员规范管理,对消费者聘请人员也有明确要求:到家庭服务机构聘用家庭服务员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家庭服务机构填写登记表格,建立实名制档案。

“办法”也适用于搬家工人

据柳州市家庭协会负责人刘诚诚介绍,这个暂行管理办法是在柳州市商务委、总工会、妇联等多部门指导下制定的,同时参考了国家商务委相关法规及结合了柳州实际情况。主要是为了满足家庭服务消费需求,维护家庭服务消费者、家庭服务员和家庭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规范家庭服务经营行为。

这一“办法”适用于由家庭服务机构指派、或介绍家庭服务员进入消费者住所提供烹饪、保洁、搬家、家庭教育、儿童看护以及孕产妇、婴幼儿、老人和病人的护理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以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机构,例如培训、产品生产及销售等。

受雇者法定假日可享休假

在维护家庭服务员利益方面,明确提出在提供服务期间,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可享有休假,并提出了明确目标:从事月子服务的家庭服务员至少享受一个月4天的休息时间;从事育婴师、老人护理、病人护理工作的,至少享受一个月2天的休息时间。具体休息安排可以与雇主协商,也可通过补休、工资补贴等解决。

同时,服务人员有权拒绝不能提供合同约定的工作;有权拒绝有虐待或严重损害人格尊严行为的雇主;有权拒绝要求从事可能对其人身造成损害行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雇主。

但在提供家庭服务过程中,如果与消费者发生纠纷,应当及时向家庭服务机构反映,不得擅自离岗。

服务机构不得强行向雇主推销

“办法”对家庭服务机构的约束,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规定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格或抬高价格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不按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唆使家庭服务员哄抬价格或有意违约骗取服务费用;发布虚假广告或隐瞒真实信息误导消费者;利用家庭服务之便强行向消费者推销商品。

同时,家庭服务机构不得以便于管理,扣押、拖欠家庭服务员工资或收取高额管理费,不能扣押家庭服务员身份、学历、资格证明等证件原件。

聘请服务人员须实名制

“办法”对消费者聘请家庭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时,要求建立消费者实名制档案;消费者到家庭服务机构聘用家庭服务员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家庭服务机构填写登记表格建立实名制档案。

同时,消费者在聘请服务人员时,要如实说明家庭成员健康情况。如消费者或其家庭成员患有传染病、精神病或其他重要疾病的,应当主动告知家庭服务机构,并提供疾病报告复印件等资料存档;未经家庭服务员同意,消费者不得随意增加合同以外的服务项目,如需增加须事先与家庭服务机构、家庭服务员协商,并适当增加服务报酬。(记者 罗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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