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独生子女证可申请计生扶助资金?南宁市卫计委:假的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新闻网2017-05-28 11:35:35|网络编辑:李惠惠

5月26日上午,朋友圈的一则“重要通知”让很多没有怀二胎又有独生子女证的家长有点小激动,因为“重要通知”上说,凭着那本红艳艳的独生子女证可以向辖区社区居委会申请每年96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记者就此向南宁市卫生计生委员会核实得知,这则“重要通知”是假的,相似的谣言今年已经出现过两次。

刷屏的“重要通知”是谣言

26日上午,市民凌先生在朋友圈看到一则“重要通知”,通知的内容让一些独生子女的家长很是激动。通知上写道:“亲友们注意了:如果你身边有男60岁以上,女5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从7月1日开始可以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就是1920元,虽说钱不多,但是过了这个报名期限,就只能等到下一年了,过期不补,请通知你们身边的亲戚朋友同事,看看谁符合这个条件,请到居委会咨询一下。(转发)”

乍一看这则信息,貌似真的一样,事实是真是假?记者马上联系南宁市卫计委宣传科,得到的回复是:假的!

年初也出现过相似谣言

其实,自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关于独生子女的谣言多次在朋友圈出现,很快就被有关部门辟谣了。据了解,今年1月12日,南宁市卫计委微信公众号就相似的一则谣言做过辟谣,当时,朋友圈转发了一则消息:“从2017年起,领了独生子女证退休的夫妇,每人补助将从106元/月,提高到430元/月,故符合条件没有领证或证件丢失的,务必于2016年底前抓紧办理,逾期将永不再办或补办,独生子女证办证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以后独生子女证将退出历史舞台。”

就此,南宁市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科工作人员回复称,对于流传的办证截止时间,目前南宁市卫生计生委并没有接到上级的相关文件,所以不存在“办证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这一说法。另外,2016年1月1日零时起,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优待政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政策调整前的计划生育家庭继续按原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优先优惠政策。

独生子女有何奖励政策?

半年时间不到,就有两个相似版本的谣言刷屏朋友圈,作为独生子女一代和他们的家长也很想知道,目前广西现行对城镇居民户籍的独生子女是否还有奖励政策?

就此,南宁市卫计委宣传科回复称,奖励政策还是有的。一个是独生子女保健费,另外一个是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市民如果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方面遇到问题,可以拨打市卫生计生委计生家庭发展科电话:0771-5867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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