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举报暴恐犯罪拨打110 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新闻网2017-06-25 13:21:28|网络编辑:刘艾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朱新韬)遇到暴恐袭击时,不围观,应第一时间撤离;不慌张,应第一时间隐蔽;不乱窜,应巧妙躲闪周旋;不扎推,防止踩压挤伤。6月23日,自治区反恐办和南宁市反恐办联合在南宁市会展·航洋城门前广场举办《反恐怖主义法》主题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记者了解到,群众发现并向警方提供暴力恐怖活动线索的,最高可获得 10 万元人民币奖励。

  暴力恐怖主义是人类的公敌,对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和睦构成严重威胁。宣传月活动期间,自治区反恐办和南宁市反恐办将组织深入机关、单位、社区、中小学校、企业、广场、车站、机场,向群众宣传反恐防范知识,不断提高全民反恐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并通过主题宣传、文艺表演、警营开放、发放资料和设置宣传板报等方式,全面宣传《反恐怖主义法》和反恐防范知识。

  平时,如果遇到暴恐袭击事件,大家不要围观,应第一时间撤离;如果正处于恐怖袭击事件现场,且无法逃避时,应利用地形、遮蔽物遮掩躲藏;如遇恐怖事件实施者抛洒不明气体或液体,应迅速躲避,且用毛巾、衣物等捂住口鼻,不要激怒恐怖事件实施者,尽量不要惊恐喊叫。在确保个人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报警、呼救和救助他人。

  据自治区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奖励办法》规定,群众发现或知悉涉恐涉暴线索,可以拨打 110、通过信件或者直接到公安机关向民警举报。对提供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在公安机关防范、破获暴力恐怖案(事)件或抓获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犯罪分子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视情况给予 1000 元至 100000 元人民币奖励,举报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线索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