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价格信用等级开始评定 经营者可免费自愿申请

广西新闻|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2017-10-18 11:05:05|网络编辑:孟宪静

价格信用等级开始评定啦

11月20日前,经营者可免费自愿申请

10月17日,记者从柳州市物价局了解到,为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根据自治区物价局的部署,该局决定从10月13日起开展2016-2017年度价格信用等级评定活动,在柳州辖区登记注册、正常生产经营3年以上的经营者,均可免费自愿申请。

价格信用等级由好到优,分为1A级、2A级和3A级。评定的主要内容有:经营者的价格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工作、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价格信用建设等工作。评定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由经营者自愿申请参加。

价格信用等级评定活动的初审、确定评定对象阶段为11月1日至11月20日,如需申请的经营者,要严格按照《广西价格信用等级考核评分表》标准进行自我考核,符合条件的,于11月20日前书面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报《价格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表》。

申请评定程序为:经营者自愿申请,县(区)物价局负责受理、组织初评并报市物价局,市价格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考核,对符合1A级、2A级的单位推荐给自治区物价局审定、公示,对符合3A级的单位推荐给自治区物价局考核认定。对被授予广西2014-2015年度价格信用等级单位称号的单位,如自愿继续参评的,要进行申请并按照本次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评分。拟申请参加3A级评定的经营者,其经营规模或营业额应达到当地同行业中等以上水平。

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由自治区物价局评定为“广西价格信用1A级单位”“广西价格信用2A级单位”“广西价格信用3A级单位”,颁发牌匾或证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对辖区内获得价格信用等级的经营者,建立价格信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并逐步纳入当地政府建设的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平台,与金融征信管理系统等其他行业信用信息进行互联互通和共享管理。价格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价格主管部门对价格信用1A级以上的经营者每两年考评一次。(记者 石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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