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男子凌晨入室盗窃连续作案,被抓获后还这样装癫……

新闻眼|来源:930老友记2017-11-22 09:50:59|网络编辑:夏汝

9月29日凌晨4点多,居住在柳州市古亭大道某小区3楼的谢女士,熟睡中被1名突然出现在卧室的男子惊醒。

男子跳上床并掐住谢女士的脖子说到:“不要喊,我只是来要钱。”

男子从谢女士的背包中翻出大约两百元钱,还叫谢女士把戴在手指上的金戒指脱下。

之后,男子胡乱翻动了一下房内的衣柜和抽屉,没找到什么值钱物品,就从厨房的窗户爬出逃走。惊恐不已的谢女士过了好一阵才想起报警。

据她描述,劫匪年龄在35岁至40岁之间,柳州口音,身高1.7米左右,穿1件白色的短袖T恤。

大约1个小时后,在屏山大道某小区又发生一起攀爬入室盗窃案,1名男子从某户的二楼卫生间窗户爬入室内。因惊动了家中所养犬只、引来家主邓先生起床察看,男子慌忙原“路”逃走。邓先生反映的不速之客体貌特征,与谢女士所述一致。

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刑事犯罪情报中心调取两处案发地点的小区内部监控、周围路面“天网”监控反复察看,确定两起案件是同一个犯罪嫌疑人干的。经进一步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柳州市柳北区石碑坪镇人莫某。

莫某现年39岁,2010年在柳州市某单位宿舍区就曾经攀爬入室被人发现,摔下楼致左腿骨折,因为盗窃未遂,而且受伤不轻没有被追究责任。谁知道几年后他又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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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刑侦支队二大队侦查人员在来宾市武宣县武宣镇,将在某工地做泥水工的莫某抓获。审讯中,莫某坚称9月29日凌晨自己已经喝醉,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一概“不记得”。无论侦查人员怎么政策攻心,莫某都以“不记得”对抗。

但是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莫某不承认也没什么用。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莫某涉嫌抢劫罪和盗窃罪,于11月17日上午批准逮捕莫某。


记者:雷俊

通讯员:刘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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