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民可电话微信举报非法集资 奖励高达10万元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2017-11-23 10:30:16|网络编辑:刘婷

  近日,从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获悉,《南宁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并将于12月9日起施行。今后,市民若在身边发现非法集资行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等5种途径举报,举报者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电话、微信均可举报

  举报非法集资可通过哪些途径呢?按照《办法》要求,由市本级和各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或承担此项工作的职能部门)分别联合公安等部门负责受理举报及给予奖励。审核确认工作由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负责。《办法》显示,南宁市本级举报途径有以下5种,分别为拨打电话0771-5538320举报,通过电子邮件nncfb@nanning.gov.cn举报,通过“南宁处非专线”微信公众号举报,就近到案件所在辖区公安部门、辖区工商部门举报,通过信件邮寄举报材料。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楼12楼,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转南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邮编:530028。县级举报方式有待公布。

  根据《办法》,举报还应同时符合实名举报,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匿名举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其授意的其他人等举报不予奖励。

  奖励可高达10万元

  举报非法集资不仅可以伸张正义,最高还能获得10万元现金奖励。

  《办法》规定,根据举报人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情况,以及在案件侦破中发挥的作用,举报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举报奖励标准根据举报案件情节、性质、涉案金额等因素综合评定。属于一级举报的,涉案金额为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按涉案金额的万分之五给予奖励;涉案金额为1亿元以下的,按涉案金额的万分之四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奖励。属于二级举报的,涉案金额为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按涉案金额的万分之三给予奖励;涉案金额为1亿元以下的,按涉案金额的万分之二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奖励。属于三级举报的,可视情况给予500~1000元奖励。

  此外,对提供非法集资类违法违规广告图片或详细信息,经辖区工商部门与辖区公安部门联合查证,并经市本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核确认为非法集资类违法违规广告的,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此项奖励可与前3条同时享受。每起案件的奖励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对在全市或全区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的举报,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会同市财政部门视具体情况给予举报人适当加奖。

  (张佳峰 曾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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