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探头”作用 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 “五个规范化”有成效

新闻眼|来源:北部湾在线2017-12-11 09:40:20|网络编辑:李惠惠

BBRTV12月11日消息(记者 范凡)今年的2—11月,自治区纪委在38家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派出纪工委)中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通过夯实硬件基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推动派驻机构更好地发挥“探头”作用,打造“常驻不走的巡视组”、“会办案的纪检监察室”。

在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纪检组办公室,记者见到一本厚厚的《业务模块化管理工作手册》,翻开手册,里面是信访举报办理、约谈、立案审查等11个方面的业务操作模块,每个模块中明确了工作的主要内容、政策依据、工作流程、注意事项和常用文稿参照样式等,让人一目了然。自治区纪委驻党委办公厅纪检组副组长官海琼介绍说:“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都有相关的规定,比如说信访举报处理办法都有规定的,但是流程怎么做,每一个步骤应该出什么文件、审批表,就没有一个很系统的规定。”

目前,驻党委办公厅纪检组不仅开发了11个纪检业务操作模块,还建设了8个信息库和300个监督对象的廉政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和监督对象全覆盖,努力做到情况明、数据准。自治区纪委驻党委办公厅纪检组组长周海英说:“通过规范化的建设,初步实现了职责明晰化、管理规范化、工作高效化,有力地推动了执纪审查各项工作,为我们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制度保障,同时也提升了大家的能力,凝聚了共识。”

推动制度和业务的规范化建设,是自治区纪委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办公室,纪检组组长黄小奇告诉记者,为解决“常驻一家、同等深度监督多家”“吃一家饭、管多家事”的问题,他们制定了《纪检组同等深度监督各单位工作规则》,明确了纪检组和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的关系,这一制度执行后,纪检组同志明显感到“监督执纪更有威力,工作协调沟通更顺畅,纪检干部更抱诚守真”。 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组长黄小奇说:“通过纪检组的监督作用,把各党组特别是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要压实,体现得最明显的就是,这些派驻机构所监督的十二家单位,在门户网站上增加了一个党风廉政建设的栏目,在全国是极少的。”

规范化建设还提倡各派驻机构不拘泥于“常规动作”,鼓励支持创新发展。驻自治区国资委纪检组制作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图,规范了业务流程。自治区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组长韦云忠说:“主要是想消灭监督执纪问责的空白点和盲区,比如说很多企业几年不办案,首先不敢办案,第二是‘会’的问题,第三是‘能’的问题,通过联查联审联动,以老带新,人人都当调查组长,把纪检组打造成能办案的纪检组。”

截至11月20日,所有38家派驻机构全部完成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中牵头负责的15项具体任务。目前,自治区纪委组成了五个验收组正在对各单位规范化建设成效进行专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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