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状告父母挪用压岁钱 引发南宁家长热议

广西新闻|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2018-02-26 13:12:24|网络编辑:孟宪静

女大学生状告父母挪用压岁钱,引发南宁家长热议——

孩子压岁钱归谁,家长有无权利“充公”?

法官表示:压岁钱是孩子个人财产,家长可以代管,不能随便花

核心提示

春节对于孩子们来说,不仅仅是期待已久的寒假,还有过年的各种礼物以及重头戏——压岁钱。在很多家庭,孩子收到压岁钱交给父母保管似乎已是天经地义,可最近云南一名女大学生,因为父母挪用了她的5.8万元压岁钱,将父母告上了法院。这件事的发生,将孩子压岁钱的归属问题推上风头浪尖。

你的孩子今年收到了多少压岁钱?孩子的压岁钱是“充公”了,还是由孩子自己掌管?孩子的压岁钱到底是属于孩子自己,还是家庭的共有财产?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在南宁随机进行了采访。

外地案例

父母挪用5.8万元压岁钱成被告,压岁钱归属权引热议

现在的孩子收到的压岁钱数目可不少,这笔钱又不是他们挣来的,当然不能归他们了,而且在孩子收到压岁钱的同时,父母也要给别家孩子发红包……在采访中,南宁市不少家长都持这个观点。不过,有些孩子对此却并不认同,在今年过年期间,就有一个因父母挪用压岁钱被孩子告上法院的案例引发热议。

事件的主角是云南女大学生小娟,2010年11月,她的父母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小娟由母亲抚养。离婚后,小娟的父母又因对小娟的抚养及婚后财产分割等问题多次对簿公堂,导致双方间的矛盾和隔阂不断加深。

2016年7月,小娟考上了昆明某大学,但其父母因矛盾和隔阂太深,都不愿主动承担小娟上大学的费用,小娟为学费、生活费犯起了愁。无奈中,小娟的奶奶想办法给孙女凑够了第一学年的学费,小娟才得以顺利进入大学报到。此后,小娟在奶奶的支持下,以要求父母返还压岁钱交纳大学学费为由向法院起诉。该案最终以小娟的父母每月定期向小娟支付大学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共计1500元,直至小娟大学毕业收场。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除了小娟因为压岁钱告父母外,还有一位奶奶因转走孙子4.5万元压岁钱被孙子告了,以及母亲取走3个孩子56万元压岁钱成被告的案例。而这些案例无一例外,基本都是以家长返还压岁钱告终。孩子的压岁钱到底归谁?一时间引发南宁家长热议。

市民意见

压岁钱是“左手到右手”,大部分父母认为属于家庭

“孩子的压岁钱,就是‘左手到右手’,都是亲友间的礼尚往来,又不是赚钱……”说起压岁钱,南宁市民陈女士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她告诉记者,自己家和丈夫家都是大家族,过年期间,12岁的大儿子和5岁的小儿子共收到2万多元的压岁钱,这其中有2000元是亲戚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直接发给大儿子的。

“这么多钱,当然不能归孩子了!哪像我们小时候压岁钱少,父母让我们自己支配。”陈女士说,现在孩子拿到的压岁钱动辄上万,孩子拿着肯定会乱花。所以,两个儿子的压岁钱,除了微信收到的,最终都回到了陈女士的手上。“他们收到的压岁钱多,相应的我发出去的红包也一样多啊。”陈女士告诉儿子们,压岁钱留着给他们支付兴趣班学费和买书,两个孩子都能认同。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南宁的大部分家长与陈女士一样,都认为压岁钱本质上还是亲友间的“礼尚往来”。表面上看是孩子在收红包,但事实上,父母也要相应支出红包。

南宁市民蒋先生告诉记者,春节期间,8岁的女儿收到了8000多元压岁钱,而他和妻子发出去的红包大概也是这么多,“我和妻子分别给双方的父母包了4000元的红包,没想到,4位老人又将红包作为压岁钱发给了女儿。”另外,再加上姑妈、舅舅、姨妈等亲戚给的红包,蒋先生女儿收到的红包不算少。不过让他尴尬的是,一位多年未见面的亲戚来拜年,他给对方孩子封了100元的红包,结果对方给自己女儿封了500元的红包。见状,蒋先生只好再封一个500元的红包,让自己的父母给了亲戚孩子。“压岁钱大多都是对方封多少,自己要回敬多少,少了,大家都会觉得很尴尬。”所以,在蒋先生眼里,孩子收到的压岁钱,应该属于整个家庭,而不属于孩子。

“在我女儿10岁前,她的压岁钱基本都是‘充公’,用于家庭开支。”南宁市民卢女士说,女儿10岁以后收到的压岁钱基本都存了起来,作为她读大学的基金。因为女儿每年收到的压岁钱不算多,在2000元左右,所以,她和丈夫把压岁钱的支配权留给了孩子。目前,女儿的压岁钱账户里已经有1万元,看着账户里的钱一点点变多,女儿也很有成就感。卢女士认为,这也能培养孩子的理财意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年龄相对较小孩子的压岁钱,基本都是由家长来支配。而年纪大点的孩子,可能会存进自己的银行卡里,由家长监督管理。对于压岁钱到底归谁,并没有算得很仔细。

专家看法

压岁钱在法律上属于孩子,家长完全“越俎代庖”不合适

南宁的家长们大多认为孩子的压岁钱归家庭或父母,可孩子们却并未必都能认同。南宁市的潘先生一家,就因为儿子压岁钱的事,最近吵个不停。因为11岁的儿子收到了4000多元的压岁钱,他认为这笔钱属于自己,过年时就想拿着这笔钱去买一款800多元的乐高。而妻子认为太贵了,不同意儿子购买,母子俩于是争吵起来,潘先生夹在中间很是为难,他只能当和事佬,劝说儿子放弃,他再给儿子买另外一款相对便宜的玩具。

“压岁钱实际是属于赠与,赠与红包一给,就不能再往回要了。”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审管办主任黄顶峰说。作为一位有着多年民事案件审判经验的法官,黄顶峰告诉记者,压岁钱属于赠与财产,压岁钱的所有权属于受赠人,而非监护人。所以在法律上,压岁钱的所有权属于小孩并非父母。对于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根据《民法总则》第34条的规定,其监护人有义务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即父母帮助子女保管压岁钱。所以,从法律意义来说,孩子的压岁钱应该是属于孩子,家长只能充当监护人监管的角色。

不过,在现实中,他认为必须要由家长来协助管理和支配孩子的压岁钱。黄顶峰有两个孩子,女儿10多岁,儿子还未满1岁。对女儿的压岁钱,在10岁之前,也是“充公”,由父母支配。女儿10岁后,他会把她每年的压岁钱存进女儿的银行卡里,卡由女儿保管,但是银行卡的密码由他设定。在他看来,如果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让孩子参加兴趣班什么的,当然可以动用压岁钱。不过,如果孩子10岁以后,有了自己的想法,家长还是不与孩子商量,完全由家长“越俎代庖”支配孩子的压岁钱,在黄顶峰看来也不太合适。(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王斯)

知多点

孩子能自己花压岁钱吗?

过年时,5岁的妞妞收到了许多压岁钱。妈妈为了让妞妞认识钱币,将压岁钱中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面值的纸币各留了1张,放在妞妞的抽屉里,其余的压岁钱都为妞妞存了起来。妞妞将100元的纸币从抽屉里拿出来买了巧克力。妈妈要她把巧克力退了,而售货员说:“食品售出概不退换。”那么,妞妞独自用压岁钱买的巧克力,商店是否应该给退呢?

解读

10岁以下“买了不算”

对于孩子能否私自使用压岁钱,贵州纵贯律师事务所的秦韬宇表示,关键要看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也就是说,要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有效性。

据记者了解,合同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合同当事人应有相应的缔约能力;二是内容合法;三是意思表示要真实;四是合同形式应符合法律的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要件,在法理上又被称为“有行为能力原则”或“主体合格原则”。我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秦韬宇解释称,我国《民法通则》根据年龄标准和精神标准主要将行为人分为三种类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十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指十岁以上、十八岁以下及精神部分障碍的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除纯获利的合同以外,应为无效。因此,10岁以下的孩子独自用压岁钱购买商品的行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无效行为,商场理应给予退货。10岁至18岁之间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除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以外,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如果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商场也应该予以退货。(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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