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1:广西电台《论播音主持艺术的“表演”与“真实”》

广播论文|来源:北部湾在线2018-02-27 11:56:17|网络编辑:刘婷

\

\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论播音主持艺术的“表演”与“真实”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 肖建林

Tel:18178135876   e-mail:838713022@qq.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5号   邮编:530022

摘要:“表演”和“真实”在广播电视播音主持活动中呈现有机结合、辩证统一的态势,二者并不矛盾。播音主持既属传媒领域、遵行大众传播学的真实性原则,又属艺术领域、须运用艺术手段来展开工作;艺术性因此成为播音主持区别于其它传媒岗位的最重要特征,这为其表演特征的存在和发挥作用奠定了基础。但这种表演与影视戏剧舞台艺术的表演又有着很大不同,必须加以区别。从更高的层次看,播音主持更是一种“社会表演”,它以更复杂的艺术技巧,精准、彻底地传递着客观世界的“内容真实”,而不拘泥于“形式真实”的羁绊。只有认识到播音主持表演特征规律的存在,且重视它、运用它,才能更好地完成真实信息的传播。

关键词:播音主持艺术 表演 内容真实 形式真实 社会表演 当众状态

前言

这是一个老话题: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的工作过程中,究竟有没有、应不应包含某种“表演”的成分呢?时至今日,国内外业界及学界均未有统一的结论,甚至连公认清晰的理论脉络也不能说是业已形成。原因恐怕在于,播音主持的跨学科领域特性、以及随社会发展而快速变化的特点,导致了相关问题研究颇有难度。从有利于行业发展与前行的角度来看,这一课题其实很有研究与澄清的必要,它关系到播音主持行业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也关系到这个行业未来的生存空间。在当代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队伍的数量与质素庞杂的情况下,关于播音主持艺术的“表演”与“真实”这个课题,更成为一种职业困扰;而融媒体时代各种网络音视频“主播”良莠不齐的表现,更进一步干扰、冲击、混淆了播音主持行业对此问题的认知。

一、“表演”与“真实”之争

从1920年人类第一座商业广播电台正式诞生起,播音员(以及其后的节目主持人)在公众的眼中就是一个富有艺术光环的角色:他们有着圆润宏亮的嗓音,用比大多数人更标准的语言、更优美的声调,为广大受众报告新闻、评论时事、引导舆论、传递情感;他们在广播电视节目中为大众提供娱乐、带来愉悦,甚至凭借自身优秀的文艺素质直接参与到节目内容当中。这些都清楚地表明:广播电视的播音员主持人不是“普通人”,这个职业群体一定有着较高的情商和“艺术细胞”;以致于公众曾经普遍把广播电视机构看作是社会娱乐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把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归集到“演艺人士”的圈子。而事实上,也确有不少播音员或主持人是直接由艺人、演员来担任的。凡此种种,似乎的确令人感到;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的工作,是带有“表演”属性的。

可另一方面,广播电视行业内却不认同这一看法。原因很简单:广播电视是“正统”的新闻传媒机构,诞生近百年来,“关注新闻、报道新闻”始终是广播电视传媒的第一要务,哪怕是文体娱乐节目也离不开对最新鲜事件的报料——广播电视的“新闻工作”属性实在是很明显。为此,国内的经典播音学强调“播音是一项新闻实践活动,具有新闻性”、“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使得播音创作中的播音员情感的表达与演员表演中情感的表达,有了质的区别。新闻的时效性、报道的连续性、政策分寸的把握,使得播音言语表达技巧区别于朗读、朗诵、讲演等,播音言语活动具有了自身的规定性。所以说,新闻性是主调。” 经典播音学将“新闻工作属性”放在了播音学研究的“先决”位置上,播音主持的艺术属性则被降低到了从属地位,即便在研究其艺术属性时也明确表示:播音主持工作从根本原则上讲,是不应该夹杂“表演”成分的。

但随着媒体和社会的发展,播音主持业界自身却越来越感觉到:经典播音学说对此的定论,未免有些武断。

二、“内容真实”与“形式真实”

那么,“表演”与“真实”确乎就是播音主持过程中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吗?我们不妨先来剖析一下矛盾中提到的这种“真实”。

首先必须认可:广播电视播音主持,的确是新闻传媒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真实”也的确是播音主持工作的生命组成部分。这种真实性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节目中播出的主要内容素材必须是真实的,无论事件信息也好、人物故事也罢、乃至穿插其间的歌曲音响要素,都必须真实存在、确有其事;其二,作为传播主体的播音员主持人,其工作过程中的心态、情感必须是真诚的,不得以玩世不恭或“游戏”的态度来应付这一工作;此外,播音员主持人还代表着其所在媒体的态度,因此“真诚”是一根不可跨越的底线。这些,就是播音主持工作的“内容真实”。

但广播电视节目有着极其广阔的展现空间,在展现的形式和具体的手段方法上,播音员主持人更是有着巨大的主观能动性和发挥余地。为了达到更深刻、更强烈、更显著、更直观的传播效果,作为传播主体的播音员主持人,必须、也应该采取更丰富多彩的形式与方法来达成其工作目标。这样就触及到大众传播现象中所谓“形式真实”的问题了:在对事物信息的传播和表达过程中,所有表达要素之集与事物的内涵特征完全相一致的时候,则该表达就做到了“形式真实”。显然,广播电视节目内容是经过采、编、播、审各岗位人员的采集、归整、理解、再创作之后才加以呈现的,科学地说,经过这么多道工序后,已经无法保证绝对的“形式真实”了。

但反过来看,传播的最佳方式,一定非得讲求“形式真实”吗?不见得。传播学原理要求:传播的形式必须为内容服务,只要最终能够反映事物的真实内涵与核心,那么形式是可以扩展的。许多时候,在对表现形式进行有目的、有意识的艺术加工之后,其对“内容真实”的表现力、对信息传播的成功率,反而大大增加了。例如中国古代的典籍《诗经》,收录了311篇上古诗作,千百年来脍炙人口,让我们得以从中了解中国古代的社会、政治、风俗、民情,甚至天象、地貌、动植物等方方面面。平心而论,若不是采用了“赋比兴”等充满比喻、情感、乃至夸张的表现手法从而方便了记忆和传诵,若只单纯依靠平铺直叙的“真实”记录,那这些文字恐怕早就化做历史的尘埃了,那些丰富而包罗万象的社会面貌,又焉能流传千年而让今天的我们所知晓?同样,《史记》记载的都是真实的历史事实,但若没有作者那激情洋溢或婉转低回的文采,又怎能让后世击节鼓掌、抚史观今、慨叹中华文明的渊远流长?这些,都是用艺术化的形式更好地表现和传播“内容真实”的绝佳范例。今天的广播电视所报道的新闻、所描绘的社会,就是未来的历史画卷,我们为什么不可以用更适合传播的手法、更具描绘性的语言、更生动的形式,来使更多受众感同身受、记忆深刻,从而达到更持久、更有效率的传播呢?

由此可见,传媒工作本身的性质要求我们:要勇于抛开刻板的“形式真实”与“内容真实”之辩,而着力于用多种多样的技术与艺术、去承载多种多样的客观生活,这才能够满足受众对“真实”的需求。如此,对当代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工作及其艺术表现力,就提出了更复杂的要求,这为我们探讨播音主持运动中的“表演”特性奠定了基础。

三、播音主持的艺术性思辨

播音员主持人,作为媒体从业人员中一个最为特殊的工种,其特殊性表现在:它既是媒介的主体(媒体工作人员)、同时又是媒介向公众展示信息的“界面、工具”,其工具属性就相当于报刊杂志的“纸张”。但纸质媒介无法像播音员主持人一样主动、灵活、充满能动性地向公众传播信息。这种灵活的能动性,成为广播电视吸引受众的重要优势,也注定了播音主持学是一门充满了“才艺”和“技术”的艺术应用型学科。

(一)播音主持艺术概念分析

艺术,是用形象来反映现实但比现实有典型性的社会意识形态 。这种“形象”也包括了“声音形象”。从这一概念来判断,“艺术”是不排斥“真实”的,不仅如此,艺术还是“典型社会意识形态的现实反映”。

那么播音主持是艺术吗?在我看来,“艺术”原本就是“才艺”和“技术”的统称,后逐渐融入各种优质的人文思想,从而衍生发展成为一类包含“美、思想、境界”的综合性社会学科集。在播音主持行为当中,我们就需要用一系列才艺、技能、思想意识的组合,来对语言中的内涵做更精准、更彻底的表达。我们知道,“句子的含义总是比你看见的文字表面要丰富得多”,语言中蕴藏的那些丰富内涵,就要靠播音员或主持人用有声语言的各种技巧来加以呈现,比如“情、声、气”的配合,情景再现、对象感、内在语的综合运用等等。因此,播音主持是有着一整套细致复杂的、用于表现特定意识态度的技巧和方法的;播音主持行为更是包含丰富的个人创造性和主观表现愿望——这些,都符合艺术行为的特征,表明播音主持确属“艺术”的范畴。

由此推导,播音员主持人通过运用主观能动性,提炼出客观事实(节目素材)中的典型社会意识形态、并有意运用系统性的语言技巧(包括副语言系统)来加以呈现,这就是播音主持艺术。

随着受众对播音员主持人的这种艺术行为和活动的感知,在广大受众的心目中也出现了与播音员主持人的“差距”意识,让受众感觉到播音员主持人与普通公众的角色身份不同。这种差距意识其实更像是一种要求:要求播音员主持人要以不同于普通大众的方式方法、不同于基础生活样式的语言系统来呈现社会生活——那就是“艺术化”,通俗地说,就是“表演”。

(二)播音主持的“表演”成分特征

我们有必要来了解一下“表演”的涵义。《现代汉语词典》对它的释义是:“戏剧﹑舞蹈﹑杂技等的演出。亦指把情节或技艺表现出来。” 很显然,“把技艺表现出来”的解释,是符合“播音主持属艺术应用型学科”这一客观实际的。

那么,播音主持学是不是就等同于表演学了呢?播音员主持人的“表演”,与影视戏剧演员还有区别吗?实践已经告诉我们:这是有区别的,而且区别还很大。

首先,影视戏剧表演是角色扮演的艺术;而播音主持所谈的“表演”则纯粹是艺术技能与技巧的展现,与角色扮演无关。影视戏剧通过浓缩生活来表达创作理念,它撷取生活中的矛盾冲突片断并演绎其发展、变化过程,这些矛盾冲突虽然也是实际生活的写照,是客观事实经艺术加工的产物,但却并非客观事实本身。而播音主持作为大众传播行为,其目标是更好地反映社会生活中的客观事实,所以播音主持无须、也不应该进行角色的扮演,它的艺术性、表演性只体现为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特别地,在当代的某些电视综艺节目中,主持人为了烘托气氛,偶尔也会参与一些带有剧情的扮演,但那一刻他并不是作为主持人在主持节目、而是“化身”为一个角色在进行戏剧化的表演,这反而恰恰证明了戏剧表演与播音主持所谈的“表演”是不兼容的两种行为。

其次,影视戏剧表演是综合艺术;而播音主持所谈的“表演”是相对单纯的艺术;两者目标效果不同。影视戏剧是将文学、绘画、雕刻、音乐、舞蹈、语言等多种艺术形式进行有机合成、综合展现,其美学价值感受要由多种艺术间接合成而产生,其间甚至需要观众的积极参与才能制造出这些美学价值感受,正所谓“一千人心中自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的就是这个原理,所以戏剧表演的多样性十分复杂,观众心理反馈也可能千差万别。而播音主持则只须使用有声语言及副语言系统,就能在传达事实和情感的同时、完成美学价值的构建,艺术形式相对单纯、集中,这是由播音主持的传播学意义所决定的,以尽可能迅速、精准地传递信息。所以,播音主持所需的“表演”,其要求是让“一千人心中只有唯一的哈姆雷特”,受众心理反馈必须高度准确、统一。不同的目标效果,导致了两种“表演”技巧在努力的方向上大不相同!

第三,影视戏剧表演的目的是表现矛盾冲突,有完整的剧情和虚构的人物;而播音员主持人的“表演”,目的是更好地展现社会客观现实,不能有任何虚构的剧情和人物。“没有冲突,便没有戏剧”,影视戏剧表演追求情节性,以剧情中虚构的人物作为矛盾冲突的支点,于矛盾冲突的漩涡中构建娱乐性和观赏性。而播音主持艺术则必须尊重客观事实,从事实与生活中的真情实理出发,将艺术化了的语言表现力投射到真实的事件和人物、场景、理念之中,从而实现“无限接近生活、却永远高于生活”的艺术传播境界,这一过程并不依赖于理想化的虚构、也不哗众炫耀语言技巧,而是依从于事实本身的逻辑和情感,来加以适当的展现。

第四,影视戏剧表演是“无我”的,呈现的是“我就是”;而播音主持艺术的“表演”是“有我”的,呈现的是“我就在”。影视戏剧表演是“假戏真做”,演员在表演的那一刻,必须从内到外地让自己成为戏中的那个“他(她)”,其所谓的“真”,体现在演员们已经忘记了现实中自身的存在。播音主持则是“真情实播”,它要求播音员主持人在做艺术表现的时候决不能忘了现实中自我人格的存在,播音主持艺术的要求是:充分了解掌握事实后、再用自己真实的人格去“体会”节目内容中的事件与人物、场景,仿似自己“到达过”事物现场,从而激发真实的感情、并将之表现传达出去!

(三)播音主持的“当众状态”

众所周知,演员在表演时的个人状态与生活中的本人是不大一样的,有一句俗话叫做“演员是‘疯子’,观众是‘傻子’”,形容的就是演员的这种“当众状态”。演员在表演的舞台上时而兴奋、时而沉醉、时而热情、时而冷峻,各种情绪的表现转换游刃有余。这种对个人情感状态的支配与调度,正是成熟演员的魅力和能力,这种能力,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也需要!换句话说: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也是具备“当众状态”的。

处于“当众状态”时,无论演员还是播音员主持人,其内心至少会同时处于三种心理运动当中,分别是:新鲜感、兴奋感、自信感;与这三感相对应的,是他(她)对演出或节目内容的注意力、感受想像力、表现欲会大幅增加,从而驱使其以高度的热情和活力去完成表演。略有不同的是,对播音员主持人来说,“表现欲”体现为强烈的“播讲愿望”。总体来看,“当众状态”越纯粹,播音主持技巧的运用也就越佳。而非工作状态下,播音员主持人一般不会表现出这种高度兴奋、充满播讲欲望的状态。这足以证实: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也是“当众的艺术”,这表明它具备表演的艺术特点、也遵循表演的部分规律。

四、播音主持是社会表演

经典播音学早已指出:播音主持行为属“二度创作”。仔细推敲就会发现:这种所谓的“二度创作”,本质上就是一种艺术再加工。换言之,“二度创作”的过程,正是某种带有播音主持学特殊印记的“表演”的过程。

但前文已经论述过,此“表演”非彼“表演”,播音主持艺术中之表演,与影视、戏剧、舞蹈、杂技等的表演并非同类。怎么区分呢?我想,有必要给播音主持中的表演成份界定一个独特的“质”,并赋予它能够反映这种“质”的名称。在此,我们引入“社会表演”这一概念,我认为,播音主持本质上是社会表演。

什么是社会表演?“社会表演”一词,源自“戏剧人类学”。戏剧人类学是一门跨哲学、人类学、艺术学、戏剧学、表演学等的综合性社会科学,学者众多、成就颇丰。作为研究的工具,其理论成果同样适用于对播音主持艺术的研究探讨。

戏剧人类学巨擘、美国学者理查德·谢克纳(Richard Schechner)教授曾经说过,“戏剧”的概念是极其宽泛的,“已经远远超越了理性的、以及以讲话为中心的(戏剧文本)运作方式”,而指的是广义的表演;他从事的“表演研究”是“探索从戏剧、舞蹈、音乐到仪式、运动游戏以及日常生活的表演(角色扮演)整个表演范畴。”

初听这段话时,不禁令人诧异。但细读思考之后却发现:极有道理。谢克纳还说,戏剧人类学所研究的“角色”这一概念也是极为宽泛的,指的同样是广义的角色,包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各样的“角色”,远远超越了戏剧角色的范围。我对此深表认同。根据这一观点,“表演”的范畴也就大大拓宽,涉及到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谢克纳认为,“那些职业需要的、装模作样的行为就是表演”,连美国总统在电视或选民大会上的讲话都算是表演。这一理论很好地解释了社会生活中各色人等的“当众行为”,其中自然也包括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的工作行为。

而谢克纳的弟子、中国上海戏剧学院孙惠柱教授,则在其著作《社会表演学导论》中,正式提出了“社会表演”的概念,他认为:“社会表演是在艺术舞台之外有意识地做给特定观众看,并力图对他们产生一定效果的动作。” 这个定义有两个要素:其一,“社会表演”是排除了“艺术舞台表演”之外的一切表演,意味着它具有社会生活场景的广泛适用性;其二,“社会表演”是一种力图影响其接受对象(特定观众)的有意识的行为。分析可知,“社会表演”并未违背其词根“表演”的定义,而应视为“把情节或技艺表现出来”这一定义的发展与延伸。

“社会表演”的概念很好地解释了人类社会中的许多“非舞台角色扮演、却又极具表现或展示意味的行为”。律师和法官在法庭上身着律师袍、法官袍,或正襟危坐、或慷慨陈词,这就是非常符合其身份的社会表演,这些服装、表情、体态,都是在法庭这个肃穆的特定社会场景之下的刻意表现,影响着庭审各方乃至社会公众的观念和意识;超市促销员卖力地推销商品,是针对顾客的社会表演;教师在课堂上的博学侃谈,这是面对求知者的社会表演;谈判者的不动声色、老谋深算,更是一种有目的的社会表演;就连上级对下级谈话时的语重心长,同样也是一种符合其身份的社会表演……如此看来,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在“隔空面对”万千受众时,努力地运用各种播音主持技巧去完成一次节目,当然也是有目的、有特定对象、符合其职业身份与社会角色的社会表演!

其实,早在1798年,康德就在《实用人类学》一书中写道:“人们总的说来越文明就越是演员。” 一语道破了“社会表演”这一事实的存在,作为现代高级文明的产物,播音主持当然不会是例外。美国印第安纳大学传媒学系教授理查德·鲍曼(Richard Bauman)也早就提出:“语言艺术是一种表演” ,对此我非常赞同,播音主持显然是被囊括在“语言艺术”范畴内的,说得更具体些,它是“述中有演,演中带述”,具备了表演的即时性、创造性、情境性;“内容真实、情感平稳、技巧朴实”则是播音主持这种“演述型”艺术的三大核心。

至此,本文的核心论题就不再有疑义:播音主持工作,本质上既具“真实性”、又具“表演性”,是二者的有机结合与辩证统一。做好这种结合与统一,是专业、敬业的表现。

结语

综上所述,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既是传媒工作者、更是艺术工作者,艺术性是其工作方法中最重要的特点。播音主持的确具有“表演”的成份特征,且一直在近百年的播音主持实践中被运用,但我们也要深刻认识到它与影视戏剧等舞台表演在方法、技巧、目的、效果、乃至“社会表演”身份的定位等方向上的不同。对于播音主持表演特征的理论探究,并非强词夺理、也绝不是痴人说梦,只有认识它、拿起它,才能使我们的播音主持工作得心应手、使受众的真实需要得到准确满足,也才能使播音主持学更契合科学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张颂.中国播音学[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3:27-28.

百度百科.艺术百科[EB/OL].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l17ziDPbkvqbA34Boi8Gh2TCWCaOM6fcYMAhktvR8oP3uyCHO7w4iLMgVN_Ckao1MIH9umM4SMig-H9kza-vkjwDKaZ4jz4XCzpXIFjSVdq,2017-04-16/2017-04-20.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缉室.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87.

(美)理查德·谢克纳,曹路生译.环境戏剧[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1:6.

孙惠柱.规范VS自由:社会表演学的哲学探讨之二[EB/O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1fa7ef0100vad9.html,2011-06-30/2017-04-20.

(德)伊曼努尔·康德,李秋零译.康德著作全集(第7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144.

(美)理查德·鲍曼,杨利慧、安德明译.作为表演的口头艺术[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