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移情别恋 前男友用不雅照成功勒索40万分手费

广西新闻|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2018-04-17 10:58:00|网络编辑:夏汝

 “我提出分手,他竟然用我的不雅照片和视频敲诈勒索,称不给40万分手费就将不雅照和视频曝光……”4月12日,女子小雨(化名)向柳州城中警方报案时,提起这段时间的遭遇,她既害怕又痛恨。

今年20岁的小雨于2016年11月在桂林市某娱乐场所,认识了32岁的男子李某,不久就确定恋爱关系。

2017年11月,小雨认识了在柳州从事房地产生意的阿刚,两人一见如故。今年1月初,小雨决定与李某分手,和阿刚在一起。

小雨提出分手,李某不同意,并称手上有小雨的不雅照片及视频,如果分手他就把照片和视频曝光。为证明所言非虚,他还把这些不雅照片及视频通过微信传给小雨。

而在阿刚的印象中,他与小雨相识时,小雨和李某已分手了。因此,认识半个月后,阿刚便和小雨在一起了。

2017年12月上旬,阿刚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他自称是小雨的前男友李某,还说如果我想和小雨在一起,就要给他40万元的分手费,否则他就将小雨的东西发布到网上。”阿刚一口回绝。自那之后,李某经常打来电话索要这笔分手费,阿刚都不予理会。

今年1月5日,阿刚又接到李某的电话,称他在柳州,若当天拿不到这笔分手费,就将小雨的东西曝光。阿刚只好约李某到东环大道某小区见面。直到这时,阿刚才知道李某说的东西是小雨的不雅照片和视频。迫于压力,阿刚只好答应支付40万元,但要求李某将照片及视频删除。李某答应了。 

随后,阿刚陆陆续续将40万元给了李某。李某却不守承诺,反而将阿刚当成“提款机”。3月7日,阿刚又转了5000元给李某。

4月12日晚10时许,阿刚再次接到李某的要钱电话。忍受不了李某无休止的纠缠,阿刚与小雨来到中南派出所报案。

民警查询得知李某住在解放南路某酒店,当晚11时许,民警赶到酒店将李某抓获。

经查,李某是桂林人。据其供述,去年10月,他发现女朋友小雨和阿刚有来往,两人大吵了一架,但并未分手。同年11月的一天,李某发现小雨在阿刚家过夜,便让阿刚给其40万元分手费。

将到手的40万元挥霍一空后,李某又问阿刚“借”了5000元。4月12日,李某再次问阿刚要钱,没想到却引来了民警。

目前,李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陈方 胡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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