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今后网约车要装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广西新闻|来源:广西新闻网2018-05-26 09:39:06|网络编辑:张倩

《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论证稿)》提出

今后网约车要装应急报警装置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黄占玲) 5月25日上午,《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论证稿)》(以下简称《论证稿》)专家论证会举行。现场就如何统筹巡游车和网约车,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企业数量等方面进行了论证。其中,《论证稿》中明确提出,对于网约出租车要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专家提出,两项功能的安装能够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减少人生安全事件发生的概率。

《论证稿》提出,网约车客运经营许可有效期为4年,网约车企业获得经营许可后,应当在6个月内按照协议约定投入相应运营车辆,逾期未投入的,管理部门可以撤销经营许可。经营许可到期欲延续的,应在到期前60日内提出申请,管理部门根据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准许延续。

网约车除了要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外,还要在车辆内按规定粘贴网约车专用标识;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所有人应当取得本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且名下无在经营使用期内的其他网约车。此外,相关部门应当对网约车辆的的运行和服务过程实行动态监控,保证线上登记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一致;网约车还需按要求向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的信息和实时动态监控数据,并配合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

网约车驾驶员在提供客运服务时,需要随身携带车辆营运证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未经乘客同意,不得另外搭载其他乘客同行;当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则需退出网约车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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