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成效显著

新闻眼|来源:北部湾在线2018-07-15 09:37:36|网络编辑:李惠惠

BBRTV7月15日消息(记者彭龙 通讯员黄葛炎)过去,由于制度的藩篱,一方面城乡建设用地紧张,另一方面大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又处于休眠状态,导致土地供需矛盾突出。自2015年,玉林北流市被确定为全国33个农地入市改革试点城市以来,广西承担起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入,广西农地入市改革取得新成效。

北流市民安镇是玉林市劳务输出的大乡镇,但由于没有客运站,群众外出十分不便。2013年,北流市决定立项修建民安镇汽车客运站,却因为土地问题一直无法开工。北流市交通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副经理朱祖廷:“酝酿有三年了,土地没有政策,没有指标,办不了。”

原来,客运站项目地块归民安镇兴上村树新组集体所有,按相关规定必须先取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把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建设。但是由于城乡发展用地紧张,指标一等就是三年。直到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33个试点县市区实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而北流市成为广西唯一的试点城市承担起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改革试点工作。北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莫景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意味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它是作为土地出让的主体,直接进入了土地市场进行交易。”

改革试点一推行,民安镇兴上村树新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土地入市。2015年,客运站开始建设,2016年1月28号试运营,这让村民在原本一年产值不过几千元的土地上得到了更大收益。北流市民安镇兴上村党委书记李志龙:“这里的客运站租用了50年,是群众的土地。如果能土地入市,群众就会受益多。”

三年来,北流市围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目标,坚持“能不征就不征,可入市尽入市”的原则,探索形成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新模式,还根据不同的土地用途地类制定了四类调节金比例,保障了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三平衡。截至目前,北流市已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79宗,入市面积4312.31亩,入市面积是全国33个试点中最大的,成交款约9.25亿元,打破了二元土地管理机制,有效推动城乡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调控监测处副调研员马永隆:“通过土地入市比原来的经济价值高两倍以上,解决了乡村振兴过程中需要的一些基础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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