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税务部门“以税惠农”让农民合作社享受税收红利

新闻眼|来源:北部湾在线2018-08-10 09:22:00|网络编辑:张倩

BBRTV8月10日消息(记者华英平 通讯员张志新、林剑)崇左市税务部门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立足农民合作社扶贫产业的实际,将一系列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让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税收红利,有力推动了基层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

龙州蔗海养鸡专业合作社是以“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的模式发展起来的基层农村“蔗海养鸡”项目。得益于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合作社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税收红利。目前,合作社已带动贫困户发展养鸡786户以上,每年实现养殖收入300万元以上,吸引了更多的贫困群众加入合作社发展养殖业。

龙州蔗海养鸡专业合作社会计阮向群:“给我们减免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到现在减免了有50多万的税款了。”

崇左市税务部门根据国家“以税惠农”的优惠政策,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让农户减轻了很多负担。

龙州县彬桥乡清明村板谭屯村民梁富疆:“主要是养鸡、喂鸡,养了两批鸡,每年收入5万元左右。”

依托国家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力扶持,在崇左市注册登记的扶贫产业合作社越来越多,涉及旅游、种植、养殖等行业。下一步,崇左市税务部门将继续抓好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争将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传递到每个合作社,助力农民合作社产业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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