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广西一男婴出生两天便遭遗弃河边,亲生父母这样回应

新闻眼|来源:930老友记2018-10-09 09:14:42|网络编辑:夏汝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新生的婴儿,必定是全家人最珍贵的宝贝疙瘩,但却有这样一对父母,在自己孩子出生两天后,便将孩子遗弃在河边。

对于为什么将孩子遗弃,其父母给出的理由让人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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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才出生2天便被遗弃

好心市民送警局求助

2018年10月5日11时左右,凭祥市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城区警务站出现一位老阿婆。阿婆神色匆匆,怀里抱着一名看似出生不久的婴儿,着急地寻求民警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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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婆告诉民警,她在凭祥市祥河西街河边石凳上看到了一名婴儿,婴儿身边留有一袋小孩的衣物。

阿婆守在那里等候多时,却不见孩子亲人的踪影,于是阿婆抱着孩子到警务站向民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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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初步了解情况,并对婴儿的身体进行简单检查。该婴儿是一名未满月的男婴,所幸婴儿身体无恙。民警迅速去到婴儿被遗弃的地点,希望能找到更多关于婴儿身份的有效信息。

到达婴儿被遗弃的地点后,民警在当时留在婴儿身边的袋子里找到了凭祥市人民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记录,根据这一线索,民警核实到了该婴儿亲生父母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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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的产时记录,孩子是于2018年10月3日凌晨在家中自然分娩后进入医院的,也就是说,这名婴儿出生才仅仅2天,就遭到父母的遗弃。

婴儿父母拒绝领走婴儿

还称:没能力养就丢了

出于对婴儿身体健康的考虑,值班民警分两路,一路联系婴儿父母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将婴儿送到福利院照顾;另一路根据医院提供的信息联系婴儿的亲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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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联系上该婴儿的亲生父母后,这两口子的回应是:“没能力养就丢了。” 更让人愤怒的是,两人还拒绝从福利院将孩子领回抚养。

经凭祥市上石镇政府工作人员和上石边防派出所民警坚持不懈地协调和劝说,10月5日下午17时左右,这对父母才赶到福利院将婴儿领回继续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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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民警及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教育,该夫妇认识到自己的严重错误并表示不会再犯。

知识链接:遗弃罪

我国刑法第261条: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一经定罪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希望这父母能明白,既然你们选择把孩子生下来,就应该好好对待、好好养育,而不是随便遗弃。

不敢想象,如果孩子被不怀好意的人抱走,以后会拥有怎样的人生?


记者:周娜

来源:凭祥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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