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两醉鬼大闹地铁站,还对警务人员动手!只因不愿补交3块钱车票…

热点|来源:930老友记2018-11-28 09:34:25|网络编辑:李惠惠

你知道吗?购买地铁的车票后,如果没有及时搭乘,车票是会失效的!南宁两男子自己喝醉后没能及时乘车,借着酒气大闹地铁站!

两人喝醉酒

错过乘车有效期

11月24日下午5点10分,两男子潘某和潘某信(南宁宾阳县人)从南宁地铁2号线乘车到朝阳广场站。在朝阳广场站,酒醉的两人下车后一路踉踉跄跄,走到凳子边上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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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过了2个小时后,两人才搭乘南宁地铁1号线到琅东客运站地铁站。可就在即将出站时,事情发生了。

因为到达埌东客运站地铁站时,已经将近晚上8点,两人之前购买的车票已超过乘车有效时限,需要重新购票才能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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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两人在出闸口大闹

可醉酒的两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在埌东客运站地铁站厅A端出闸口闹了起来。地铁分局警务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潘某不听警务人员的劝阻,在站厅内大声吵闹,并用力敲打闸机;潘某信不愿补交3块钱车票,并多次企图翻越闸机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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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的胡闹行为被及时制止,同时也被地铁警方带回警务室调查。

不过你以为这样就结束了吗?不不不!

被带回警务室后

两人对警务人员动起了手!

被带回警务室后,两人还未清醒过来,拒不配合调查,还威胁、辱骂警务人员,甚至动手推搡警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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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地铁警方将两人带回地铁分局进一步调查并依法处理。

两人被行政拘留5日

提醒大家:别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潘某和潘某信因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目前已被地铁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南宁地铁警方提醒:乘坐地铁的乘客,需按照南宁轨道交通乘车规定,在120分钟有效时限内进站乘车并出站,超过有效时限的,须按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交超时费用;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处罚。

记者: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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