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速公路发生追尾事故,一男子当场死亡,罪魁祸首是……

热点|来源:广西电台交通1003微信公众号2018-11-30 09:06:00|网络编辑:张倩

11月29日凌晨,在兰海高速南宁往钦州2056km+200m处(距离大寺收费站3公里左右),一辆拉海鲜的桂N货车与一辆拉煤的冀D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尾随碰撞,事故造成桂N货车上一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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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凌晨5时左右,广西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看到两车前后挤在一起,停在快车道上,由于撞击猛烈,桂N货车车头严重变形紧紧镶进冀D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尾部,地上满是散落的车辆零部件以及装载的鱼。此时,一名男子正被卡在桂N货车的副驾驶上,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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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民警在现场摆放好警示标志。随后赶到的消防队员将两车分离后,利用破拆装备对桂N货车副驾驶室进行破拆,将被困男子从副驾驶室内抬出来,经在旁等候的医护人员检查,该男子已无生命体征,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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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驾驶桂N货车的男子黄某称,当时,行驶到该路段时,由于前方有雾,路况不是很清楚,直到行驶到与前车这辆冀D重型半挂牵引车距离很近时才发现该车,虽然急打了方向盘,但还是没能避让,就撞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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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现场勘察初步判断,事故疑因黄某驾驶的桂N货车在途径该路段时,由于路面有雾,在路况视野不佳的情况下,没能控制好车速和保持安全车距,不慎与前方因交通管制停在与其同车道上的冀D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尾随碰撞,事故造成桂N货车副驾驶室内一名男子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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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上午9时30分,事故车辆才全部拖离高速,道路恢复正常通行。

高速交警提醒:雾天出现时,控制好车速和保持车距是应对雾天的最好措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雾天行车视野不佳,车速应尽量低于100公里/小时;当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能见度小于5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同时车辆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此外,如雾太大,驾驶人还应当就近选择高速公路出口驶离高速,或将车驶入就近服务区停放,同时打开雾灯、近光灯和双闪灯,等雾散去或者视线稍好再上路。

记者:治文

通讯员:潘洪江

来源:广西交通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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