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门诊特殊慢性病个人可选定点医疗机构增到3家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新闻网2018-12-22 11:24:07|网络编辑:罗娴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史小辉)12月20日,记者从南宁市人社局获悉,从2018年12月18日起,在南宁市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并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个人可选择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从1家扩大到3家。

  扩大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定点服务机构有什么好处?好处就是: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多家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取药可选择的余地更多。例如:之前,只能选择一家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王先生考虑更多的是好的治疗条件,选择了一家离家较远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但病情稳定后,王先生需要定期取药,这时候,离家近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比较方便。现在,王先生新增离家更近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以后就不用专门为了取药而长途奔波啦;同时,有需要时也可以继续到之前选择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南宁市门诊特殊慢性病扩诊定点服务机构的选择范围包括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定点乡(镇)卫生院]、二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一年一定,原则上中途不予变更。

  在选择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选择的3家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服务机构不受医疗机构等级限制;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居民选择的3家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服务机构,其中1家为原有的门诊统筹签约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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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扩诊业务?

  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渠道办理:

  1.通过“爱南宁”APP办理(强烈推荐)。参保人员登录“爱南宁”APP,进行实名认证后,通过“智慧人社”模块的“门慢定点服务”功能增加门慢定点医疗机构。

  2.到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参保人员持本人门诊特殊慢性病卡到拟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扩诊手续。

  注:扩诊成功后,参保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可选择重新打印门诊特殊慢性病卡或在原门诊特殊慢性病卡上增加扩诊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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