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整洁畅通 春节期间南宁将暂停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泛北新闻|来源: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2019-01-09 10:58:17|网络编辑:夏汝

  昨日,记者从南宁市行政审批局获悉,春节期间将暂停非经营性临时占道和挖掘城市道路行政许可,对年货临时摆卖有规定。

  从本月28日至2月19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以下简称“市审批局”)暂停审批临时占用(非经营性)、挖掘市管道路(供水、供电、燃气、通信应急抢险维修等特殊情况除外)。

  之前已获市审批局批准临时占用(非经营性)、挖掘市管道路的工程,须在今年1月28日前按市政工程相关规范恢复路面,拆除施工围挡等设施;在1月28日前不能完工的,1月28日至2月19日期间须暂停施工作业,并按要求临时恢复路面,拆除施工围挡等设施,从2月20日起恢复施工。由于技术问题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临时恢复路面、拆除施工围挡的,应及时向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审批局将及时顺延相关行政许可证件的有效期。

  新春佳节市场经营性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批准期限为本月28日至2月10日。实施范围为市管道路红线至建筑物之间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足够宽阔、具备条件的区域(不批准占用人行道、车行道)。

  临时经营性占用城市道路,应用于年货等普通商品展示、销售及文艺活动,不准用于烟花爆竹销售,不准用于烹饪、烧烤等容易污染环境的活动。根据场地情况,可设置桌椅、小型帐篷(规格:3m×3m)、小型舞(展)台等。在自有场地红线范围内不收费。

  临时占用(经营性)城市道路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获准的时间、范围、用途实施,安排充足的人力、物力保障相关活动,确保周边市容环境卫生及社会秩序良好。相关活动需要取得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其他行政许可的。

  城管部门表示,春节期间,临时占用(经营性)城市道路,经营者须服从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不落实有关要求的,严重影响周边市容、秩序或存在安全隐患而拒不整改的,市城市管理部门以及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同时市审批局将视其为不诚信的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政许可申请人。(记者 黎兆齐 实习生 殷格格 通讯员 吴希玉)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