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宁市医保最多可报销90多万元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新闻网2019-01-11 11:23:29|网络编辑:夏汝

  近日,南宁市完成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年终结转工作,保障南宁市695.39万正常参保群众2019年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相应的医保待遇也按规定得到调整。1月10日,记者从南宁市人社局获悉在本次年终结转工作中,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加上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最高可报销金额达90多万元。

  据了解,2019年度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2018年度的340110元提高到401568元,即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6928元/年的6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2018年度的169944元提高到183012元,即现在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上年度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02元/年的6倍。此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待遇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50万元执行。这样一来,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加上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最高可报销金额达90多万元,而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加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可报销68万余元!

  例子1:南宁市民老雷参加了职工医保,同时也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如果2019年他得重病,参保职工年度内医保范围内最高支付限额可达到401568元。此外,医保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按一定比例报销,最高支付限额按50万元。所以,老雷最高可报销90多万元。

  例子2:南宁市民老陈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如果2019年他得重病,参保人员年度内医保范围内最高支付限额可达183012元。此外,医保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农村特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00元/年,普通居民7000元/年),可由居民大病保险按一定比例补偿,最高支付范围50万元。所以,老陈最高可报销68万余元。

  南宁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市民,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每年1月就要缴纳了,否则将会影响待遇享受。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也可以缴纳。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居民大病保险是不用个人另外缴纳,只要参加了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这项费用是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担的。(记者 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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