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出台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意见

泛北新闻|来源:广西日报2019-01-22 11:42:23|网络编辑:杨琪玉

南宁出台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意见

90%以上乡镇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近日,南宁市出台《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南宁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城市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意见》明确了16项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重点任务,涉及老年人衣、食、住、用、行、娱等方面,提出要完善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健全完善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互联网+为手段、医养结合为特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推进东盟养老产业集聚区、五象新区养老产业集聚区、邻家广场养老产业群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多种社会化养老模式,丰富养老服务内容。

老年人可自愿申请将户口迁入子女户口所在地,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和各项优惠优待政策。公安机关应当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风景名胜区等旅游景区景点,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对60周岁至65周岁以下的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优惠。

南宁市将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60周岁以上失能失独老年人和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医,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等。

为了给老年人出行提供便利,《意见》强调,南宁市将优先推进社区路网、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优先支持在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另外,新建或正在改造的火车站、机场、客运站、公园、文化体育场所、旅游景点等公共设施,应按照相关规范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适当配备老年人出行辅助器具,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服务标识。(记者 文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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