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口讯(记者 黄 山) 日前,我市推出了《防城港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圈出”了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这些区域包括:从港务集团东门至北门向南全部区域,插排尾社区-东兴大道-北部湾大道(倒水坳大桥)-兴港大道之间区域,金海湾小区-西湾大道-红树林街-北部湾大道-江山大道等之间区域,防城区河西路-防城一桥-防东路-洗珠河(加油站)-防钦路(三官加油站)-团结大道-群星大道-防城二桥等之间区域内。
《方案》要求,2月4日至2月19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市辖各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此外,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全市禁售、禁放。跟往年相比,所有大、中、小型的组合类烟花以及吐珠类烟花爆竹也全部被列入禁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