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住进月子中心致骨折后续 律师:月子中心应负全责

热点|来源:广西电台新闻9102019-02-20 09:11:05|网络编辑:夏汝

越来越多宝妈在宝宝出生后选择住进月子中心,目的是为了得到妥善的照顾。然而,南宁宝妈杨女士(化名)和孩子住进月子中心后,却发生了令杨女士痛心的意外,宝宝的左手手臂出现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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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的“满悦乐母婴护理中心”,一名护理人员将骨折的宝宝抱出婴儿托管室,她用手支撑着宝宝骨折的左手臂,避免手臂再次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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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回忆称,宝宝是在2月16日早晨7点多被发现手臂异常,前一天晚上双手还自由挥舞,特别活泼,在婴儿托管室睡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就发现骨折了:“在监控看到我宝宝(的左手)6点多还能正常挥动,大概7点左右看到护士对宝宝有拍打的动作,比较用力地把宝宝放在操作台上,然后就看到宝宝的左手不能动了。”

随后,宝宝被分别送往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和自治区人民医院就医,诊断结果均为左肱骨骨折,但是无法判断骨折原因。医生表示,宝宝还太小,不宜做复位治疗,情况乐观的话3周时间骨头就能自己长回去,所以仍然留在月子中心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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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子中心的护士抱着宝宝 托着他的手

记者查看监控视频发现,护理人员对宝宝确实有一个拍打的动作,但月子中心负责人宋先生表示,这个动作是抬手重放手轻,而且没有拍到宝宝的手臂,不足以导致骨折:“没有发现护理人员有大力击打、掉落碰撞宝宝的情况。我们也做了一些搜索和咨询,新生儿骨折有70%~80%的几率是因为分娩时的产道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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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杨女士并不认同,因为宝宝出生后就做了全身检查,并没有出现手臂骨折,双方对于责任划分一直无法达成共识。月子中心负责人宋先生表示:“事情在这里发生我们肯定承担一定连带责任,但是这个责任具体有多大、应该怎么赔偿我希望是由第三方来做公正地判决。目前家属要求我们承担今后所有治疗以及非治疗的费用,我确实没有办法签。”

对此,记者咨询了广西颂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伍玲玲。伍玲玲认为,月子中心应该负全责:“因为宝宝是在月子中心出现的骨折,除非他们能拿得出证据这是在进月子中心之前就有的毛病,否则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包含孩子所有医疗费用和后续的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因为骨折诱发别的疾病也需要月子中心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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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玲玲律师建议,家属与月子中心可以进行协商,把赔偿的数目商定好,保留书面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家属可以向市场管理部门及卫生部门进行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月子中心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蒋文婷

编辑:张鸿飞

监制:郭莹莹

出品:广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

电话:0771-580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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