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海关加强进口旧机电类产品检验监管

泛北新闻|来源:广西新闻网2019-02-20 11:06:23|网络编辑:孟宪静

南宁海关加强进口旧机电类产品检验监管

检出不合格率大幅提升 防止不合格商品进入国内市场

2月19日,据南宁海关通报,2018年以来,该关区共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244批次、393台、货值2466.63万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数量、货值分别增加83.5 %、23.2%、77.8%。一次检验不合格需整改类183批、256台、货值1763.23万美元,同比分别增加69.4%、15.3%、52.5%;最终检验不合格18批、18台、货值269.66万美元,对检出不合格的,该关全部实施退运出境处理,有力保护了国家生态环境安全。

“进口旧机电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机械件磨损严重、电气元件老化,境外国家使用的技术标准差异、零部件残损或缺失、安全警示标识脱落,以及环保和安全项目等。”南宁海关商品检验处副处长黄清介绍,由于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进口旧机电类产品检验监管,检出旧机电不合格率大幅提升,在最终检验不合格18批次中,因环保排放不合格被退运的就有8批次,占退运批次的44.4%。

据介绍,2018年11月,广西某公司申请进口8批非道路移动机械,梧州海关关员在进行现场动态检验时,发现发动机排放浓烟,且其所装用的柴油机标签未包含符合标准要求的型式核准信息,疑似其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标准。

因企业不能提供其所装用的柴油机符合GB20891-2014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型式核准证书》,不符合GB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第10部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40号令附件76《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40号令附件76《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梧州海关成功对这8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退运,防止不合格商品进入国内市场。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大气环境治理要求越发迫切。进口旧机电产品环保项目检验工作关系民生,关系国家环境安全。南宁海关在认真履行职责、严把国门,同时,也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赋予的法定职能,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检验监管工作,保障国家环境安全。(通讯员 包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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