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2斤米酒下肚,广西一男子为证明自己没醉无证骑车,结果撞上了……

热点|来源:930老友记2019-03-09 10:35:32|网络编辑:夏汝

广西一少年朱某今年才18岁,本是最青春最浪漫时光,却因为喝了2斤多的米酒,无证醉驾肇事,使他锒铛入狱!

酒驾骑摩托车

少年出了事故

1月6日傍晚,广西博白县东平镇双垌村朱某与几个所谓哥们在某生态园窑鸡饮酒。为证明自己,平时都不太喝酒的朱某“开怀畅饮”。2斤多的米酒下肚之后,朱某酩酊大醉。

不胜酒力的朱某,在喝得连自己都找不到东西南北的时候,为证明自己“没醉”,强行驾驶摩托车回家!谁料,他这一驾,使他身陷囹圄!

1月6日19时,朱某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G241国道由南往北行驶至3405公里+280米处时,其所驾驶的车辆与另一人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朱某与另一人受伤,两车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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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72.76mg/100ml

被刑事拘留羁押

经查,朱某属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肇事。由于朱某受伤后昏迷不醒,且有醉酒嫌疑,民警将他紧急送去医院救治,并于当晚在博白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委托玉林市国泰司法鉴定所作酒精含量检验。

1月8日,朱某的检验结果出来了:从朱某的血样中检验出的酒精含量为272.76mg/100ml!

2月21日,事故受伤痊愈后的朱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行政拘留15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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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朱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3月5日,博白公安机关依法将朱某由行政拘留升格为刑事拘留羁押,下一步,等待醉驾的朱某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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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害人害己。上面这个博白的小伙子已经被羁押,可还有人依然抱着侥幸的心理去酒驾!

以为中午喝了酒晚上再开车就没事

司机因酒驾被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3月7日晚22时,百色的执勤民警例行对一辆桂LC3XXX的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浓浓的酒气。经检测显示,司机体内酒精含量达到78mg/100ml,属饮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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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司机赵某是百色靖西市人,当天中午在某个饭店和朋友喝酒。席间,朋友称某种药酒对他的肾亏病有好处,赵某便喝了5两药酒。

当晚,赵某觉得时间过去那么久酒气应该散了,开车上路没有问题,没想到途径田东收费站站时被交警查到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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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温馨提醒】

根据2011年1月14日实施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20、<80的属于饮酒驾驶,≥80的则属于醉驾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记者:雷俊、周璇

通讯员:冯春晖、杨柳丹、邓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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