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检察建议挽回国家经济损失230万元

泛北新闻|来源:防城港市新闻网-防城港日报2019-03-11 15:06:48|网络编辑:杨琪玉

本报港口讯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案单位原负责人未认真履行职责,未有效采取措施,导致下属企业230万元国有资产流失。发现该线索后,该院及时向涉案单位发送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成功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市检察院在办理市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称市供销社)原党组书记、主任苏海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一案中,发现市供销社以其直属企业名义于2014年、2015年期间,多次向防城港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借共计230万元,至案发时,苏海等人未向该房地产公司主张债权,致使上述借款超过诉讼时效,导致国有资产损失。发现该线索后,市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制作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市供销社下属企业向房地产公司主张债权,签订还款协议。2019年2月21日,市检察院领导带队走访涉案单位并发出检察建议书,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督促涉案单位及时整改。

市供销社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与房地产公司达成还款意向并签订了还款协议,延续了该借款的诉讼时效,挽回了230万元的国有资产。

该2019年“1号”检察建议,从发出到落实反馈仅历时3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表明了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决心,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和完善社会综合治理的职责担当。 (叶良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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