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市民家中发生燃气事故后两个多月 煤气瓶安全问题仍未查明【交广有话说】

热点|来源:广西交通广播2019-03-13 08:50:12|网络编辑:孟宪静

2019年1月2日,柳州市的王先生家中发生燃气中毒事件,妻子不幸离世,小孩也因此抢救治疗。王先生怀疑妻子的死亡与燃气质量有着直接关系,并与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提出检测煤气罐罐体质量的申请。

如今2个多月过去了,王先生的诉求得到满足了吗?事情有了新进展吗?

事件回顾

2019年1月2日,柳州市民王先生家中不幸发生了燃气中毒事件,妻子离世,小孩在医院抢救治疗。

王先生介绍燃气瓶是事发当晚刚刚送到的,他之所以怀疑妻子的离世与燃气质量有关系,是因为事发后社区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来家中检查时说煤气罐是三无产品。

王先生承认家人在使用过程中没有开窗,但也质疑煤气罐的安全性。随后,王先生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了问题,并提出查明罐体质量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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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广有话说》栏目组接到王先生的求助后,跟进了事情的进展,并先后与柳州市政府热线、公安以及质监等部门进行联系,并在1月30日当天节目上关注了事情的进展情况。

相关部门对出售罐体的这家燃气门店进行检测,表示该燃气店是有证经营的,不是“黑店”。柳州市质监部门表示,如果要进一步对罐体质量进行检测,需要案发辖区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向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函,便可以对罐体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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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节目对事件进行关注后,当事人王先生去到阳和规划建设环保局,提出进一步检测罐体的申请,王先生介绍,当时该局已经有工作人员进行受理,并有负责人表示王先生所购买的气罐是黑气。但随后却没有了关于处理的回复。期间记者也在持续与阳和规划建设环保局进行联系,但在春节前这段时间,阳和规划建设环保局相关科室电话始终联系不上。

最新进展

随后,记者再次致电了阳和规划建设环保局,对方让我们与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的一位姓顾的部长联系,表示由他来解释。2月26日,顾部长给出了记者答复。但了解到的情况与年前得到的答案一样,没有调查的新进展。

顾部长:“规建局调查之后首先(说),按照使用不规范。另外,这个气是在阳和的液化气店买的,这个气店查处起来是在我们执法局那里。现在执法局还在调查中。目前肯定的是,这个卖煤气的店是合法经营的,不是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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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说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阳和工业新区分局仍在调查,他们又是否有调查进展呢?

对此,该执法局工作人员回复:“不懂哪个单位告诉你这一块是让我们执法局去查的,我们暂时没接到通知,我也是莫名其妙,也纳闷。毕竟我们也是下面中队,我们去做这个事情必须要接到一些书面材料。”

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表示,执法局仍在进一步调查,可执法局工作人员却回复一无所知。

无奈之下,我们又再次联系上了柳州市质监部门,看能否有些进展。对此,柳州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相关负责人回复,在年前就已经把第三方鉴定机构的电话给到了阳和规建局,可以直接联系为王先生家中的燃气罐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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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已经将第三方鉴定机构给到相关部门,却始终没有处理的进展呢?

如今,事情过去两个多月了,据了解,王先生的孩子现在仍在医院做康复治疗,目前恢复状况还不错,但相关部门的处理情况并不见有进展。

特约评论员、中共广西区委党校教授谢金甫:“这个事主,他完全可以自己去找第三方鉴定,当然,这个需要自己垫付这个鉴定费。如果结果是煤气罐确实有存在质量问题,产品存在瑕疵,经销商跟生产厂家就负有赔偿责任,包括鉴定费。当然,这个事主现在启用行政程序,作为质量监督局的职责,确实也是去监督我们生产经营者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本身工作职责来讲,当地质监部门应该要对事件进行调查。质监局要做这个事,当然免不了要去做鉴定的,这个鉴定由质监局来做。而事件中所提到的阳和规建局到底有没有这个职责,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具体职责划分等具体情况来分析。”

但不管怎样,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推诿这个事情肯定是不对的。

还有一个“首问负责制”,不管是不是你的职责,你有责任把行政相对人引到相应的有行政职责部门。在群众的心里,无论你是市质量监督局还是开发区,你们都是政府。政府之间推来推去会让群众寒心,没能很好地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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