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辆乱停放现象严重 物业和业委会谁之责

广西新闻|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2019-03-14 11:30:51|网络编辑:杨琪玉

近日,有业主反映,南宁盘古路龙凤首缘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对此,业主认为是物业“不作为”;物业则认为是新成立的业委会“乱作为”。这是为何呢?

探访:地面乱停车现象突出

业主李女士表示,小区暂停地面收费后,乱停放情况已持续一段时间,尤其晚上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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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出入口两边通道都有乱停放车辆。

不少业主对此表示忧心,认为物业没有尽到管理义务。还有一些业主认为,小区业委会成立后,由于物业无法直接收取路面停车费,才故意放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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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两边停满车辆。物业:业委会“乱作为”

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小区一共2900多户。按照规划,小区本应设有303个地面停车位,但实际上只有180多个,剩下的从地下停车场补够数。在业委会成立之前,地面停车收费每车每月100元。

今年1月中旬,新成立的业委会以收回地面停车费等公共收益部分为由,建议暂停收取地面停车费。对此,物业曾发函回复,此举会导致大量不受管控的车辆停放等问题,但业委会未予采纳。

同时,业委会擅自对地面乱停放车辆贴单、锁车等行为,让业主误以为是物业所为。

该工作人员认为,物业不存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业委会有权监督,但没有自行管理权,但目前业委会已变相自行管理,属于“乱作为”。

业委会:被迫介入管理

那么,该小区地面为何暂停收取停车费呢?

小区业委会主任吴先生表示,业委会无权确定地面停车是否收费,只是告知业主地面公共停车位是否收费、该收多少,需经业主大会表决才能确定,且地面停车不收费也只是暂时而已。

这段时间,由于小区物业疏于管理,加上部分车主随意乱停放车辆,造成了小区绿化地、瓷砖受损严重,通道多次被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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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为此已多次致函物业,但物业除放置部分水泥墩外,并未采取任何管理措施。在多次督促无果情况下,业委会被迫介入管理。

吴先生表示,业委会确实只有监督权,没有管理权,但业委会并没有对地面公共区域进行管理,也没有收费。而业委会介入管理的行为,也得到大部分业主的支持。

律师:物业疏于管理,业委会可提出建议

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韦开林律师认为,当物业疏于管理,业委会可以提出意见及建议,对业主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业委会有权对物业进行接管,也可依据合同解除更换物业公司。

同时,韦律师认为,该小区地面停车位所占用面积,是业主的公摊公共部分,设定的停车位应属于全体业主共享。地面停车位收费、管理等问题,应是业主大会讨论决定,由物业公司执行。

同时,物业公司依据服务合同规定,应当对小区的物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业主车辆进行号牌系统录入,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占用小区公共资源。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卢荻 实习生 李青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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