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内,男子两次被捉,被拘十日!又是因为这事

热点|来源:930老友记2019-03-22 08:56:28|网络编辑:刘婷

近日,柳州市融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开展“霹雳行动”,查纠交通违法过程中,查获两位“二次酒驾”的“酒司机”。强抓严管态势下,还敢顶风作案,这一次他们面临的是罚款、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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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酒驾摩托车被查

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

3月1日22时42分左右,骆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柳州东乐路被民警拦下。经检测,骆某存在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时,他的驾驶证仍处于实习期内。

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骆某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十天内

男子再次被“活捉”

3月10日,民警冒雨在融安县杏林路设置临时卡点开展夜查整治。22时56分,一辆二轮摩托车驶入执勤点,用酒精检测棒对其进行初次检查时,红灯闪烁,执勤民警立即让驾驶人下车作进一步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该名驾驶人骆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40.5mg/100ml。此外,他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民警看到骆某有些眼熟,才想起来他之前被抓到过。

骆某自述,当晚他在吃饭期间喝了约一斤的米酒,当时正下着雨,以为不会有交警,便侥幸酒后开车上路,不想还是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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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以上情况,骆某属于二次酒驾,且无证驾驶。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300元,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短短十日内两次“酒驾”,这样的行为真是冒险又猖狂!而第二位时隔一年多,再因“酒驾”被依法处罚的“酒司机”,表示悔不当初。

提醒各位,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千万不要酒驾!

记者 周璇 通讯员 莫小华 韦晓冰 何钊 梁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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