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集中整治出租车乱象 八成市民认可治理成效

广西新闻|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2019-04-02 09:46:00|网络编辑:刘婷

八成市民认可出租车治理成效

专项整治打掉一恶势力团伙,三名领导干部受处分

在2月1日召开的柳州市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上,市委书记郑俊康明确要求,对出租车行业存在的乱象进行集中整治。4月1日,柳州市召开出租车行业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柳州市副市长张建国介绍,柳州市出租车行业治理取得阶段性效果。

数据显示

八成以上市民满意

柳州市政府委托自治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了“柳州市出租汽车乘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

88.42%的市民对柳州市出租汽车乱象专项治理工作成效表示认可;

市民对柳州市出租汽车行业目前总体服务满意度为83.70%;

81.40%的市民表示今年3月份以来没有遇到过出租汽车拒载、强行拼客、议价的行为;

89.12%的市民表示专项治理行动以来,柳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相比以前有改善;

市民对目前柳州市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工作满意度为83.58%。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两个月来,柳州市出租汽车“乱象”专项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专案调查

端掉19人涉恶团伙

柳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王鸿翔通报:

在柳州市开展“违法五车整治”及“出租车乱象整治”工作期间,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在柳州汽车总站等场所有部分出租车司机长期霸口经营。市公安局根据前期工作掌握的情况,结合群众举报线索,成立了“2·1”专案组,组织开展专案调查。

经持续深入的缜密侦查,专案组成功侦破“2·1”出租车司机恶势力团伙专案,先后查获涉案人员19人。公安机关经依法侦查查明:从2016年起,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刘某某、李某某等人,经事先预谋,长期驾驶出租车在汽车总站、白沙客运站、莲花客运站等地占道,以堵车、言语威胁等方式排挤外来正常运营的出租车,迫使正常营运的出租车无法在汽车总站、白沙客运站、莲花客运站等地载客,以达到该团伙实施拼车、和乘客议价不打表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而赚取更多的车费,该恶势力团伙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之规定,涉嫌强迫交易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刘某某、李某某3人已被柳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黄某某等8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其余8人经审查后,因情节轻微已教育释放。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公安机关也正进一步加强对其中保护伞情况的调查。

处分三人

对一人立案调查

柳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吴永辉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对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韦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建,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交通执法支队)党支部书记、支队长谭刚等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道路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运管处)处长洪伟林立案调查。

经审查,韦宁、陈建违反工作纪律,对推动柳州出租车经营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缓慢,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恶势力长期破坏柳州出租车经营环境造成的恶劣影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不认真督促整改,导致出租车经营乱象蔓延,造成恶劣影响。决定给予韦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陈建职务,由副处长级降为正科级。

经审查,谭刚违反工作纪律,对市交通执法支队在处理出租车经营服务投诉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不整改纠正,致使出租车乱象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恶劣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决定撤销谭刚职务,由管理岗六级降为管理岗七级。

经初步核实,洪伟林在担任柳州市交通执法支队支队长期间,对该支队长期存在执法不严、随意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情况,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作为柳州市运管处处长,在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不作为、不担当,对出租车行业管理混乱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决定对洪伟林进行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记者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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