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靶向施策 广西聚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取得阶段性成效

扫黑除恶进行时|来源:北部湾在线2019-05-06 08:40:03|网络编辑:李惠惠

BBRTV5月6日消息(记者 黄婉)撒天网,出重拳。自治区公检法三级联动、靶向施策,再次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近日,桂林市永福县原政协主席刘永祥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上诉一案在桂林终审。本案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担任审判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出庭履行职务,这是广西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履职办理的涉黑社会性质“保护伞”案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扫黑办主任吴寿泽:“刘永祥的案件被中央纪委、监委认定为全国5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之一,检察院‘一把手’亲自办理‘保护伞’案件,发挥‘头雁’效应,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按照“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目标要求,广西公检法紧扣“深挖根治”这个阶段性目标,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去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先后开展了四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行动,各地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有特色的地域性黑恶犯罪打击专项行动。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全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李跃:“在公安部部署的涉黑逃犯集中抓捕行动当中,广西共抓获涉黑逃犯7个,实现了公安部部署的涉黑逃犯清零的目标,这项工作排在全国第1位。”

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深入核查案件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主动开展对近五年来案件 “回头看”,串并分析倒查深挖“保护伞”线索;法院对2013年以来的涉黑案件进行线索再排查,深挖涉黑涉恶案件及其背后“保护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扫黑办主任陆洪鸣:“广西法院建立了黑恶犯罪线索和‘保护伞’线索的管理、移送工作机制,随案填写线索反馈表,执行线索反馈零报告制度,确保扫黑除恶与严惩‘保护伞’同步进行。联合自治区公安厅、检察机关对11起涉黑案件挂牌督办,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在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下,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纷纷破灭,一批社会治安乱点和难点问题得到解决。近日,93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主动向来宾警方投案自首。嫌疑人赵某勇:“心理压力很大,想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一个个黑恶势力团伙破灭,一张张“保护伞”被打掉,群众纷纷拍手称快。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最新数据显示,自治区人民群众安全感达到了96.15%,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再创历史新高。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全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李跃表示:“我们要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紧盯线索核查和专案攻坚,深挖‘保护伞’,铲除经济基础,在打深打透、依法严惩、系统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下功夫,继续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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