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声音】销售山寨商品被起诉 厂家打假还是借机敲诈?

热点|来源:广西台新闻9102019-05-07 08:47:00|网络编辑:张倩

时代声音,用心倾听。广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推出全新打造的舆论监督栏目——《时代声音》!

习近平总书记说:“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心是最大的政治。”

每周日21:45播出的《时代声音》栏目就是以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栏目宗旨,坚持问题导向,倾听百姓呼声。

本期《时代声音》我们关注销售山寨商品被起诉。

假货让人深恶痛绝。前段时间,北海多家经营小超市、便利店的商户向我们反映,他们因为销售山寨“六神”花露水而被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每家赔偿2万元经济损失。既然销售了假货,理应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但这些商户表示,他们不懂花露水是不是山寨的,也从未见到相关人员来店里调查取证,莫名其妙就吃了官司,还可能为此付出数目不小的赔偿款,这让他们怀疑:这真的是厂家在打假吗?还是有人在借机敲诈?为了解事件真相,记者介入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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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山寨商品被起诉

是厂家打假还是借机敲诈?

来自内蒙古的刘云,在北海市经营着一家小超市。2019年临近春节的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开店营业,却意外地收到了一封邮件。“1月29日,收到这张法院传票的时候,我们都一头雾水。很多商户都收到了,我们以为这是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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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显示,刘云被传唤的理由为“商标侵权纠纷”。民事起诉状里,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称,刘云经营的超市销售的“六神”花露水是侵犯了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原告以公证的方式在被告处购买了该涉案产品,有相关收据和照片为证。刘云经营超市快三年了,遇到这样的事还是头一遭。3月13日,开庭的前一天,思来想去的刘云最终选择与原告庭外和解,向对方支付了4000元赔偿金。但事后,他对此事耿耿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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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现在)每天都在想这件事情,也睡不着,我们超市有几千种商品,他们哪怕买一包5角钱的辣条,下套这样做的话,都可以形成(索赔)。”

同在北海海城区经营超市的林强也收到了法院传票。随后,他找到了供货商,但对方拒绝在进货单上签字盖章。林强:“(每瓶花露水)赚几块钱,一年也才赚几十块钱,一百块都赚不到,罚这么多有点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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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北海市海城区、铁山港区,包括周边合浦县在内的60多家超市、便利店都接到了法院传票。让这些商户感到最疑惑的是,原告的维权打假似乎只是为了索赔,因为从取证到开庭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没有任何厂家的工作人员或市场监管部门对这些侵权商品要求下架、没收或销毁处理。而且,这场诉讼官司是在原告“单方”取证一年多之后才进行的,对被告方十分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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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某超市经营者周老板:“2017年(取证)的产品,到2019年才告我们,中间一年多时间,我们的(店内监控)录像也没有了,(销售)小票有的也没保留,进货单没保留,打官司肯定会输。”

3月26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六神”花露水商标侵权案原被告进行了又一次庭外调解。调解过程中,多名被告提出减轻赔偿数额的请求,原告方代理律师对此作出了回应。上海家化代理律师林文浩:“公司已经进行了多方沟通,而且在全国范围内也有不少这种案件,(现在)是综合了广西当地的经济水平,以及我们维权过程中的经济成本,作出的一个最低限额的和解方案,所以4000元已经是最低的了。”

在当天的调解中,四名到场的商户最后都同意了和解方案,并当场支付赔偿款。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徐惟甲:“据我们了解,上海家化公司不仅仅在北海地区进行维权,在广州、西安,广西南宁、钦州都进行了类似的维权,也向有关法院提起了诉讼进行维权。我们审理了以后认为,商标权人邀请公证处来进行公证、取证,这个是有法律依据的,法院对这种取证方式也是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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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庭长告诉记者,2019年春节前后,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该类案件66件,法院开庭审理前后,通过调解审结30多件。一些商户之所以对诉讼和调解产生抵触情绪,源自他们对打假维权的认识还停留在市场监管部门对假冒产品现场查封、没收或下架处理的阶段。一些人因贪图便宜方便、没有从正规厂家进货或者未能严格把关进货渠道,存在“山高皇帝远”、“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

涉嫌侵权,商户们从哪进货?

上海家化在北海正规授权的供货商又是谁

记者辗转联系上了一位上海家化负责广西区域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北海强洁复兴,合浦还有一个,这两个就是我们(公司)在北海和合浦地区设的经销商,其它的尤其是价格相对低的(商品),是什么来源我们就不敢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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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海地区60多位成为被告的商户中,有部分商户向记者反映,自己的进货渠道正来自这位业务员口中的合法供货商。合法的进货渠道怎么会鉴定出了假货?问题究竟出在哪呢?记者随后又联系了上海家化正规授权的北海供货商。

“(山寨和正规)花露水(差价)2到3元一瓶很不简单了。如果超市说全部是从(我们)这里进货的话,他被告了也肯定会来找供应商的,你放心,但是他们提都不敢提。”

北海供货商销售负责人表示,正规产品每一次出货都必须有出库单,上面详细记载订单时间、编号、商品名称、条码、价格等信息,而且单据是一式两份。至于商家销售的产品鉴定出了假货,不排除一些店家从正规渠道进部分货源,贪图便宜又从非正规渠道补货销售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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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了解,绝大多数商户并不否认自己售卖“六神”花露水的客观事实,但他们认为上海家化用公证的方式“知假买假”, 商标维权“以罚代管”,还有听任假货继续留存市场的做法,让人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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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些质疑的声音,3月28日和4月15日,记者把采访的内容以公函的方式发送给原告代理律师和上海家化公司,但截至发稿,该公司并未做出任何回应。商标权所有人维权过程中的“知假买假”是否合乎法规呢?律师认为,这与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并“通过处罚进行牟利”有着本质区别。

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董阐论:“从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概念来说,这是职业打假人的打假。厂家的维权打假,实际上是从《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来保护(商标权所有人权益),你侵犯了我的商标权利,那我就起诉你,告你承担侵权责任进行赔偿,它应该是赔偿而不是处罚。”

负责审理此案的徐惟甲法官表示,对于一些商户提出的企业取证存在“瑕疵”甚至有错误的问题,法庭将会根据核实的情况具体判定。他认为,企业进行商标打假维权,要合法依规也要细致严谨;市场商户依法应诉,要有凭有据不乱猜测,自觉做一个守法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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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徐惟甲:“每一个公民,每一个市场经济的主体,都能够学法、懂法、用法,维护良好的法制环境,营商环境。”

经历这些官司之后,想必经营者们的确应该有所思考,有所成长了。开放的市场里,源头打假固然重要,但渠道打假、终端打假对遏制假货蔓延也有重要作用。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通过法律“诉讼”进行维权打假的现象只会越来越多,法律保护的是正规企业的合法权益、诚信商户的合法经营,而任何侵犯他人权益或投机取巧,助长假货流通、知假卖假的行为,损害的不仅是企业、消费者的利益,最终也将损害自己的利益。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广西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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