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公布五起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处理结果

新闻眼|来源:北部湾在线2019-05-15 09:20:06|网络编辑:杨琪玉

扫黑除恶进行时

自治区高院公布五起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处理结果

BBRTV5月15日消息(记者 黄婉)5月1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区法院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公布五起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处理结果。

这五起案件分别是“被告人符志康等15人、叶富林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告人韦海亮等16人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告人廖定宇等10人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贩卖毒品罪、盗窃罪案”“被告人叶乾鹏等3人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腾:“这次公布的案件,团伙犯罪占绝大多数,基本上都是长期盘踞一地、欺压百姓、欺行霸市、集聚自己不法势力,挑战社会一些底线,这种比较突出;另外,相当一部分查出了背后的黑保护伞。

今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进驻我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工作,共三次反馈督导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全区法院根据整改任务要求,三次印发了《整改计划》,与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固定、审查指引的规定(试行)》《刑事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试行)》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诉审工作衔接办法》。同时,对2013年以来的涉黑案件进行线索再排查,一个月里,全区法院共移送涉黑犯罪线索58条、涉恶犯罪线索1187条、“保护伞”线索200条,受理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4件15人,裁判生效5件5人。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上需:“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加强审判管理指导,建立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态势分析制度,从准、从严、从快审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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