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陷阱”那么多 广西消委会教你避免被套路

广西新闻|来源:广西新闻网2019-05-15 10:28:22|网络编辑:杨琪玉

近期,广西消委会接到29名消费者群体投诉广西某装修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预收装修款后无故拖延开工或开工后擅自停工,在消费者与其交涉并向有关部门投诉过程中,该装修公司却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注销《营业执照》,有卷款“跑路”的嫌疑。目前该公司已被南宁市场监管部门暂停注销手续并立案调查。

2018年至今,从广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委会组织受理的房屋装修行业投诉举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一些装修队伍缺乏资质,以“游击队”冒充“正规军”承揽家装业务,质量不保障导致后期服务和维权困难;二是部分装修公司为招揽客户,以套餐、团购等低价策略吸引消费者,之后通过设置收费陷阱“价外加价”不断提高费用,如果消费者不同意就以停工或不返还预收款要挟消费者;三是部分装修公司利用合同格式霸王条款,减轻其违约责任和加大消费者责任;四是在施工过程中野蛮施工,工期无故拖延,材料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当消费者提出异议后,便以“行业惯例”等方式拖延解决甚至携款跑路。

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西消委会发出以下四点消费警示:

认清经营资质 选择正规公司

在选择装修公司前注意查看是否有《营业执照》等经营资质证书,是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联系方式,是否有专业的施工队伍,同时“货比三家”,选择有良好服务和信用口碑的企业,查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请不要选择或谨慎选择。

理性签订合同 避免乱增减项

在签订家装合同时,可参照《广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内容签订。重点关注“工期、进度、材料、质量、保修”等条款,明确装修标准、建材设备的品牌和规格、价款和付款方式、延误工期责任等。如发现未经过消费者本人签字同意的增减项目,要及时向装修公司明确指出。

拒绝低价诱惑 约定分期付款

理性看待装修价格,不要只看到“商家优惠”的诱惑,多了解装修公司的专业能力、施工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要被营销人员的花言巧语和眼前的优惠折扣所蒙骗。商家无底线的低价吸引客户缴纳装修定金,背后往往隐蔽很多陷阱和风险。定金和首期预付款不宜太多,切忌开工前一次性付清全款。建议在合同中约定价款的支付比例进度,分阶段、按验收合格情况分期付款。为确保保修服务质量,双方可约定一定比例的装修款在装修完工后约定期限内付清。

做好跟踪监督 积极理性维权

装修过程中要跟踪现场检查,仔细检查装修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做好分段验收确保工程进展和装修质量。有条件的消费者可聘请第三方有专业资质的机构负责监理。装修完毕,要先检测室内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合格再入住。要注意保存合同、施工图纸、票据、现场照片及视频等证据。发现装修公司跑路,要及时报警或向有关部门投诉。发生消费纠纷时,尽量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向行业协会(广西建筑装饰协会,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7号六楼,电话:0771-5596881)或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协)投诉,或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请求帮助解决。(通讯员 李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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