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出台实施方案:公立医院薪酬向高风险等岗位倾斜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新闻网2019-05-21 10:24:00|网络编辑:张倩

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在符合条件的三级公立医院以及县级公立医院建立胸痛中心……昨日,记者从南宁市政府了解到,《南宁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印发实施,其中提出,要建立人员聘用管理、岗位管理、职称管理、执业医师管理、护理人员管理、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自主分配,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看病就医关系到百姓民生,根据《实施方案》中的具体目标,今年年底,南宁市公立医院功能定位要更加明确,人员薪酬待遇更加合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逐步提升。到2020年底,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以及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制衡、促进的公立医院治理机制,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针对“看病贵”等问题,《实施方案》中提出,南宁市将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自治区部署,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同时,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按照自治区部署,实行药品分类采购、带量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南宁市还将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从今年起,全市公立医院开展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动态监控和处方点评。

■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在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和绩效考核方面,《实施方案》也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一系列措施来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例如,在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方面,公立医院制定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围绕办院方向、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管理、人才培养等指标,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

此外,建立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按照国家“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自主分配,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推进上林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建立起适应行业特点、体现能力价值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

根据《实施方案》,南宁市将深化医院编制人事管理改革,科学核定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在编制不足的情况下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控制数内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明确备案制人员在聘期内与编制内人员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在符合条件的医院建胸痛中心

在便民惠民方面,《实施方案》中明确,接下来,南宁市还将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便捷性、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

同时,建立预约诊疗制度、远程医疗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等五项制度。实施预约诊疗,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在符合条件的三级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建立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提升重大急性病医疗救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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