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脱贫攻坚 推动乡村振兴】《关于进一步做好因病因老返贫致贫对象低保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新闻眼|来源:北部湾在线2019-05-27 09:57:45|网络编辑:王琳

BBRTV5月27日消息(记者 陶启堂)3月15日,自治区民政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病因老返贫致贫对象低保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将因病因老导致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自理能力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帮助他们通过低保兜底脱贫。5月10日,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局长潘志武就这一政策进行了解读。

这项政策与以往政策不同之处在于实行“按户施保”与“按人施保”相结合,最大亮点是用低保政策兜底脱贫攻坚,对已经脱贫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或极度贫困县、贫困村中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通过产业就业帮扶等各种措施仍无法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以及脱贫后因各种原因返贫的对象,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经个人申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比如对于因病(伤)返贫致贫对象,扣除医疗费用刚性支出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收不抵支或收支相抵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的,可整户纳入低保范围。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局长潘志武:“这个政策主要是解决因病返贫致贫、因老返贫致贫或者是因多重原因未能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上述的三类对象在申请低保的时候我们不需要经过民主评议,如果公示有争议才经过民主评议。”

这项政策还建立了容错机制,防止“漏保”“错保”现象,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对秉持公心、程序完整,但因人力不可为、部门数据共享不完善以及被救助对象故意隐瞒家庭人口、经济状况变化等客观原因出现的偏差失误,当年失误人数在县乡级救助对象总数2%的范围内,且能够追回错发资金的,不追究有关经办人员的责任。同时,这项政策对低保救助金发放标准也做了明确规定。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局长潘志武:“以上三类对象纳入低保时,如果是属于城市低保对象我们就按照平均每人每月370块钱来发放,如果是属于农村低保对象的,我们就按照A档来给他们计算低保金。”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