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积极参与 让垃圾分类成为居民生活好习惯

时政速递|来源:经济日报2019-06-05 13:54:53|网络编辑:王琳

  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张国栋认为,垃圾分类看似是小事,实则事关重大。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以法律法规强制约束提供制度保障,全程严格监管,让垃圾分类真正成为居民生活好习惯。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指出,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6月3日新华网)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垃圾分类工作。近年来,我国加速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全国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到面、逐步启动、成效初显。同时,面对新时代发展要求,推行垃圾分类仍然任重而道远。总书记此次重要指示,无疑是再部署、再动员,不仅对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更将成为今后各地开展工作的行动指南。

  生活垃圾分类,是按照生活垃圾的不同来源、垃圾组成、利用价值以及环境影响等,实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行为,从而实现垃圾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以及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这看似是小事,实则事关重大。正如总书记所强调的那样,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因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把工作做细做实,持之以恒抓下去,培养居民垃圾分类的好习惯,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要推动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为垃圾分类工作奠定思想认识基础。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让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对个人生活、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才能有效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要通过多种形式,让垃圾分类的观念深入人心,让每一个人知晓并参与进来,在社会上形成垃圾分类的强烈认同和良好氛围。

  其次,要以法律法规强制约束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实践证明,垃圾分类虽然是举手之劳,但要让其成为居民生活好习惯,仅靠宣传教育引导是远远不够的。法律法规的约束不可或缺,相应的立法保障是必要且关键的一步。只有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才能实现目标预期。

  再次,要全程严格监管,为垃圾分类工作做好技术支持。辛辛苦苦分好的垃圾,是否最终还是被混装混运?这是居民普遍担心的问题。推行垃圾分类,除了居民要在源头准确分类投放各类垃圾,还需要实现中端分类转运、末端科学处置。为此,要对照国际标准、采用先进技术,确保每个环节都精准到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达到保护环境的最终目的。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主体是居民,保障居民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主体是政府。“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垃圾分类对每个人来说也许是一件小事,但每个人都行动起来,就是一次生活方式的伟大变革。期待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新起点,开创垃圾分类工作新局面,让垃圾分类真正成为居民生活好习惯,守住我们的绿水青山,携手共建共享美好家园。(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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