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21万签“70万元”借条 南宁一“套路贷”被端

热点|来源:930老友记2019-06-22 10:28:28|网络编辑:杨琪玉

近日,南宁兴宁警方成功捣毁一“套路贷”犯罪团伙,其中还有2名公职人员。该案件共有70多个受害人,涉案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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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借款21.5万元

却签下了“70万元”的借款合同,还抵押了车和房

2015年3月,受害人程女士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名叫陈杰的男子。程女士来到了“洪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陈杰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条内容为,程女士借款人民币20万,借款期限2个月,利息为5万元;与此同时,程女士需要将价值120万元的名车作为抵押。考虑到急需资金周转,程女士签下了借款合同,将名车抵押给了陈杰。

2015年5月,程女士向陈杰还款20万元,剩余的5万元利息未还。6月份,程女士的生意再次需要资金周转,她又联系了陈杰,希望能够继续以名车为抵押,借款30万元。陈杰提出借钱可以,但需扣除上次程女士未支付的5万元,只能借25万元。与上一次借款不同的是,这次借款,陈杰还要求程女士提供了家庭住址并且签下一张“35万元”的虚高借款合同。为了尽快拿到资金周转,程女士再次签下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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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程女士便收到了陈杰转账的11.5万元,而剩余的13.5万元却迟迟没有到账。几天后,陈杰让程女士联系一名叫梁善干的男子,从他那里拿钱。梁善干先给了程女士3万元现金,称剩下的钱之后再给。

10天后,梁善干告诉程女士,她的车不足以“抵押”30万元,他可以再借7万元给程女士,但程女士必须将名下的一套房产拿出来做抵押,并且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借款合同。梁善干承诺签了新的借款合同后,程女士与陈杰之前签订的借条将会作废。迫于资金周转压力,程女士又一次签下借款合同,并办理了房产抵押手续。

就这样,共收到借款21.5万元的程女士,却签下了共“70万元”的借款合同,还抵押了自己名下的名车、房产。程女士逐渐开始感觉到不对劲,当她把钱还上想解除房子和车子的抵押时,陈杰和梁善干以她超期还款“违约”为由,拒绝与她商谈。

70多人受害

涉案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

2015年11月,程女士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在法庭上,梁善干出示了程女士当时签下的借款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等文件,称是正常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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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法院判决程女士需偿还合同上的35万元债务与利息,程女士的房子被拍卖抵债。房子拍卖抵债后,程女士认为所有的“债务”应该已经还清了,便向梁善干提出要拿回自己的名车,对方却告诉她,陈杰手上还有一份35万元的借款合同可以起诉她…^

房子没了,车子也拿不回来?程女士这才报了警。

警方调查后发现,受害的可不仅是程女士一人。经警方初步核实,陈杰团伙所涉及的案件已有70多人受害,涉案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除了“套路贷”之外,该团伙还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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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发布通报

公开征集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

从4月20日开始,陈杰等7名涉案人员陆续到案。目前,警方已面向社会发布了该案件的线索征集通报,向社会公开征集该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请曾遭受该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和知情人与警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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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抓获嫌疑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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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面对该类犯罪,大家需要提高警惕,不要被超低贷款门槛所吸引,贷款应通过正规的贷款机构;一定要拒绝签订没有详细贷款内容的“空白合同”以及明显不合理的租赁、抵押协议,或与实际金额不相符的“虚高合同”等。如遭遇“套路贷”,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保存证据,及时报警。

记者:文昌

通讯员:祁伟、颜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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