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来南宁邕宁区内发生多起电动车、摩托车盗窃案
2019年6月13日,南宁邕宁警方接到群众赖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自家门前的一辆两轮摩托车被盗。接到报警后,邕宁警方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根据现场勘查,民警发现,这起盗窃案与今年6月以来在邕宁区内发生的其他几起盗窃电动车、摩托车案件有许多相似点。
随后,邕宁警方立即组织分局责任区刑侦大队、巡警大队成立专案组,对多起案件进行串并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专案组民警发现这几起盗窃电动车、摩托车案件的作案人员应为三人以上,为团伙作案,该团伙作案速度较快,有明确的组织分工,得手后能够快速离开作案现场。
在获悉初步的线索后,巡警大队根据掌握的线索,加大了日常巡逻查缉力度。
5名涉案人员被抓
其中3人未成年
6月29日,巡警大队在开展社会治安立体巡逻防控工作时发现,辖区内有几名骑着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形迹可疑,其所骑车辆和穿着与侦查中的目标团伙成员极为相似,专案组民警立即在该团伙藏身点附近进行伏击。
29日下午,民警一举抓获5名涉案人员,现场缴获有丢失报案记录的电动车四辆,摩托车一辆。经现场初查,抓获的5名嫌疑人中,有3人为未成年人。随后,民警将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审查。
经审讯得知,甘某乐(男,26岁,邕宁区那楼镇人)、黄某型(男,23岁,邕宁区那楼镇人)两人教唆李某(男,16岁,邕宁区那楼镇人)、黄某站(男,14岁,邕宁区那楼镇人)、黄某享(男,14岁,邕宁区那楼镇人)共同实施盗窃电动车、摩托车11起,涉嫌盗窃电动车、摩托车30多部。
民警了解到,甘某乐、黄某型等人无正当职业,认为脚踏实地工作即辛苦又不赚钱,而盗窃电动车变卖电瓶来钱快,便纠集了在网吧认识的李某、黄某站、黄某享等人。几人一拍即合后,李某、黄某站、黄某享等人便住在甘某乐家中。
5名犯罪嫌疑人共犯案11起
3人被刑拘
从今年6月份起,该团伙开始在邕宁区内作案。每次作案目标均为停放在路边无人看管、没有安装报警器、没有锁车头锁或大锁的电动车、摩托车。作案时,都有两至三人同时作案,其中有一至两人负责放风,一人负责接线,将车子接线通电后开走,并卸下电瓶变卖,而车架则丢弃在路边或推到鱼塘中。
据了解,主要负责实施盗窃的三名未成年人,在盗窃得手后,每个电瓶变卖可得40元,每辆车变卖可得400至500元,得来的赃款便交给团伙中的甘某乐、黄某型平分,作为三名未成年人的生活费和住宿费。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如实供述出11起电动车、摩托车盗窃案件,邕宁警方仍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现甘某乐、黄某型、李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黄某站、黄某享涉嫌盗窃,但因未满16周岁,经教育后释放,由监护人带回管教。
警方希望未成年监护人能对未成年人尽到相应的监管义务。警方也提醒各位小伙伴,在骑电动车、摩托车外出时,应当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地方,并锁好车头锁及大锁,有条件的加装报警器,如果车辆不幸被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记者:刘庆
通讯员:唐琳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