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上半年没有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日报2019-07-11 09:14:00|网络编辑:李惠惠

7月10日,南宁市2019年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南宁市没有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在第三季度将突出抓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降低事故总量。

据了解,全市上半年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4项指标全面下降,但较大事故出现反弹;工程建设领域事故仍然多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仍然较大,学生溺水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仍然突出。

会议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和各相关单位要对标对表上级要求,时刻保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遵循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在暑期、高温、雨季、台风、汛期等多重风险因素在第三季度叠加的情况下,事故发生概率增加,必须统筹谋划第三季度工作;要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防微杜渐,未雨绸缪,既要防范和化解隧道施工、深基坑开挖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这样的重大风险,又要关注小工程小项目;第三季度适逢中国—东盟博览会、中秋节、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大节庆活动多,要围绕重大节庆活动核心区及其周边做好安全生产保障和安全监管,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今年,自治区把“强监管、严执法”行动列入全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提高监管效率,对事故反复多发、隐患屡令不改、隐患排查治理长期为零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在执法检查立案率、立案处罚率、处罚执行率等方面实现根本性改变;围绕暑期出行人数集中的特点,要提前做好谋划,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关于道路运输事故在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中排在首位的问题,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控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切实加强防溺水工作,严防溺水事故发生。此外,南宁市已进入汛期,要做好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航运、水库电站等涉水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汛期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记者 吴青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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