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南宁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意见》实施
推进南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记者近日从市政府获悉,新修订的《南宁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意见》已印发实施,有效期为3年,有助于加快推进南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具有南宁市城区户籍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城市散居特困老人、城市失独老人、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享受定期抚恤或定期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以及85周岁以上(含85周岁)的城市高龄老人等五类老人可享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意见指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前四类人群每人每月可享受4小时服务,按照40元/小时的养老服务经费标准,每人每年可享受1920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第五类人群[即85周岁以上(含85周岁)的城市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2小时服务,按照40元/小时的养老服务经费标准,每人每年可享受960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类别重复者不累加,按照类别最高标准执行)。
意见明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服务、医疗保健服务、紧急救助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其他服务等。如助餐服务、起居服务、助浴服务、卫生清理服务、代办服务列入生活照料服务类;医疗协助服务、康复护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是医疗保健服务的主要内容;安装维修家具家电、清洗服务、疏通服务等属于家政服务类;在其他服务中,文化体育服务、法律咨询服务以及其他老年人需求的服务也都列入服务范围。
另据了解,南宁市安康通养老服务中心(上海互联远程医学网络系统有限公司)、广西颐养自在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普天大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承担南宁市2019—2021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目前三大运营方已开展服务对象签约和上门服务。(记者阮晓莹)